[实用新型]电子烟主体、雾化设备以及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2022087361.8 | 申请日: | 2020-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40475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7 |
发明(设计)人: | 徐升阳;李偌峰;付家祺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雾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46 | 分类号: | A24F40/46;A24F40/51;A24F40/10;A24F40/40;A24F40/90;A24F40/57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87 | 代理人: | 林斯凯 |
地址: | 518055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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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主体 雾化 设备 以及 | ||
1.一种电子烟主体,包括内设有电源的壳体,所述壳体的一端用于与雾化设备连接,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体内具有气流通道,所述气流通道中设有加热部、以及与所述加热部通过气流连通的受热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受热部沿气流方向位于所述加热部下游。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主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温度传感器,用于检测所述加热部的温度。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烟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具有位于所述一端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位于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一端之间;
所述第一部分用于设置所述加热部、受热部,所述第二部分用于与雾化设备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烟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内设有中空的底座,所述底座的中空部分包括加热区域和受热区域,分别用于设置所述加热部和所述受热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烟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区域和受热区域沿朝向所述一端的方向排列。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烟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内还设有电连接端子,所述电连接端子设于所述底座和所述壳体的内壁之间。
8.一种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设备在一端设有吸嘴,在另一端用于与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烟主体连接。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另一端的端部设有凹进部,作为受热部,用于与所述电子烟主体的受热部连通并容纳部分调味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雾化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凹进部位于所述端部的中间区域。
11.一种电子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烟主体,以及权利要求9-10中任一项所述的雾化设备。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凹进部和所述受热部之间沿所述凹进部的深度方向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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