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造型可更换点烟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2207943.5 | 申请日: | 2020-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1398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2 |
发明(设计)人: | 金吉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焦点烟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Q7/14 | 分类号: | F23Q7/14;F23Q7/22 |
代理公司: | 温州金瓯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7 | 代理人: | 陈晖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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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造型 更换 点烟器 | ||
1.一种造型可更换点烟器,其包括点烟器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烟器本体任意一侧设有插槽,所述插槽内设有可插拔设置的发热组件,所述发热组件内设有发热片,所述发热组件插入所述插槽并与设置在点烟器本体内的线路板电连接,所述发热组件外围设有造型体,且在所述发热组件插入所述点烟器本体时改变点烟器的造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造型可更换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造型体为鹿角、牛角或兔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造型可更换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组件包括发热片安装部、设置在发热片安装部两侧的卡臂以及设置在所述发热片安装部上端的造型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造型可更换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片可拆卸设置在所述发热片安装部内。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造型可更换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臂由所述发热片安装部上端向下延伸形成,且所述卡臂与发热片安装部的两侧之间存在间隙。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一种造型可更换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片安装部包括具有安装槽的本体以及覆盖所述安装槽的盖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造型可更换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槽上端设有定位块,所述安装槽下端设有定位凸点,所述盖板的上下两端分别与定位块以及定位凸点构成限位配合。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造型可更换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臂的外侧设有按压部。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造型可更换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臂的末端一体成型有与点烟器本体构成卡接配合的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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