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测深的骨钻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2222276.8 | 申请日: | 2020-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85090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03 |
发明(设计)人: | 郭毅军;郭以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16 | 分类号: | A61B17/16;A61B90/00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周修文 |
地址: | 400000 重庆市50030***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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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测深 装置 | ||
1.一种可测深的骨钻装置,包括:
手柄壳体、钻头及电机,所述钻头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手柄壳体上,所述电机设置于所述手柄壳体,所述电机的转动轴与所述钻头相连;
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前端支撑杆、第一转接件、后端支撑杆、固定架及测距基板,所述前端支撑杆通过所述第一转接件与所述后端支撑杆相连,所述测距基板设于所述后端支撑杆上,所述固定架设于所述手柄壳体上,所述后端支撑杆可沿钻头轴向方向滑动地设置于所述固定架上;及
测距仪器,所述测距仪器装设于所述手柄壳体上,所述测距仪器与所述测距基板相对设置,所述测距仪器用于通过探测所述测距基板在钻头轴向方向上的位移来测量所述钻头的钻孔深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测深的骨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端支撑杆为至少两个,至少两个所述后端支撑杆间隔设置并均与所述第一转接件相连,所述测距基板设置于其中一个所述后端支撑杆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测深的骨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转接件为第一连接板,所述第一连接板上设有穿过所述钻头的第一过孔,所述钻头沿着其轴向方向可移动地设于所述第一过孔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测深的骨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端支撑杆为两个,两个所述后端支撑杆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接板的两端相连,且两个所述后端支撑杆分别位于所述手柄壳体的相对两侧;所述前端支撑杆为两个,两个所述前端支撑杆均与所述第一连接板相连,且两个所述前端支撑杆分别位于所述钻头的相对两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测深的骨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支撑杆位置可调地设置于所述第一连接板上,所述后端支撑杆位置可调地设置于所述第一连接板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测深的骨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测深的骨钻装置还包括第二转接件及至少两个探头,所述第二转接件上间隔地设置有至少两个所述探头并通过所述探头与骨组织抵触配合,所述第二转接件装设于所述前端支撑杆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测深的骨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探头远离于所述后端支撑杆的端面为球形面。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测深的骨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探头为两个并固定设于所述第二转接件;所述第二转接件可拆卸地装设于所述前端支撑杆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测深的骨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测距仪器设置于所述固定架上,所述测距仪器是相对朝后的,所述测距基板是相对朝前的;所述前端支撑杆及所述后端支撑杆均与所述钻头间隔设置,所述前端支撑杆与所述钻头之间的间隔小于所述后端支撑杆与所述钻头之间的间隔。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的可测深的骨钻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测深的骨钻装置还包括与所述手柄壳体相连的把手,以及归零开关;所述归零开关设置于所述手柄壳体或所述把手上,所述归零开关与所述测距仪器电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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