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警用盾牌有效
申请号: | 202022246288.4 | 申请日: | 2020-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39677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8 |
发明(设计)人: | 高德谦 | 申请(专利权)人: | 香河星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41H5/08 | 分类号: | F41H5/08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旭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3126 | 代理人: | 雷莹 |
地址: | 065400 河北省***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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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盾牌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警用盾牌,包括盾板主体,盾板主体上固设有把手,于盾板主体内侧设有用以收纳警棍的夹持结构,夹持结构包括套筒,及设于套筒上方的弹性夹持件,警棍的一端插装于套筒中,于外力驱使下,警棍可随套筒枢转以靠拢盾板主体,并被弹性夹持件卡置于盾板主体上。本实用新型的警用盾牌,通过在盾板主体上设置有可卡置警棍的弹性夹持件,可在操持盾牌的同时收纳或拿取警棍,其结构简单,操作快捷,方便对警棍灵活操作。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盾牌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警用盾牌。
背景技术
警用盾牌能抵御除枪炮之外的投掷物和尖税器械、酸类的袭击,防护能力强,安装固定牢靠,操作方便,是警务人员执行任务时的优良防护装备。
目前公安、武警部队等系统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身处一线的人员一般仅仅以盾牌防护,警用盾牌虽然能提供防护,但如果不借助警棍、警用枪等攻击武器,还是只能防、只能躲,不能有效进攻,阻止犯罪,而当需要使用警棍或强光手电时需要随身携带,其携带不便,并且需要切换警棍使用或收纳起来的状态时也需要较长时间,不利于现场警务人员的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警用盾牌,以提升警用盾牌的使用效果,方便警棍等工具的收纳或取出。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警用盾牌,包括盾板主体,所述盾板主体上固设有把手,于所述盾板主体内侧设有用以收纳警棍的夹持结构,所述夹持结构包括套筒,及设于所述套筒上方的弹性夹持件,所述警棍的一端插装于所述套筒中,于外力驱使下,所述警棍可随所述套筒枢转以靠拢所述盾板主体,并被所述弹性夹持件卡置于所述盾板主体上。
进一步地,所述弹性夹持件包括可枢转设于所述盾板主体上并可对所述警棍形成卡置的卡块,及固设于所述卡块上的的弹性压板,所述弹性夹持件上设有用以顶推所述弹性压板的控制件,因所述控制件对所述弹性压板的抵推而带动所述卡块枢转,以使所述弹性夹持件解除对所述警棍的约束。
进一步地,所述卡块伸入所述盾板主体处形成折弯,并于所述折弯处设有扭簧,所述扭簧一端顶推于所述卡块的伸出端,所述扭簧的另一端顶推于所述弹性压板的底部。
进一步地,于所述盾板主体上固设有与所述卡块共同对所述警棍形成卡置的卡板,所述卡板由橡胶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卡块呈向着所述卡板弯折的“L”型。
进一步地,所述盾板主体对应所述套筒的抵接面上设有可弹性顶推所述套筒的顶块,因所述弹性夹持件解除对所述警棍的约束而使所述顶块顶推所述套筒,以使所述警棍与所述盾板主体呈一定锐角。
进一步地,所述盾板主体由玻璃钢制成,所述盾板主体的上半部分透明设置。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势: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警用盾牌,通过在盾板主体上设置有可收纳警棍的夹持结构,可方便在操作盾牌的时候对警棍进行收纳或取放,适合各种不同的应用场景,操作简单、快速,方便对警棍灵活操作;同时,该夹持结构可针对其他需要使用的工具如手电、甩棍等进行收纳,使用范围广泛,提升警用盾牌在操作过程中的使用效果。
(2)通过在盾板主体上设置有卡板,可进一步提升弹性夹持件对警棍的固定效果,防止其因意外情况脱离盾板。
(3)通过在套筒底部设置顶块,可使警棍在接触其与弹性夹持件的约束后与盾板主体形成一定锐角,从而更加便于警棍的拿取和收纳操作,提升对警棍的操作便捷性。
(4)盾板主体使用玻璃钢制成,其质量轻而强度较硬,性能稳定耐腐蚀,具有较好的使用效果。
(5)盾板主体的上半部分透明设置,可便于警务人员在操持警用盾牌的同时对外观察。
附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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