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混料装置的减震结构及塑料均匀混料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2305508.6 | 申请日: | 2020-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376661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3 |
发明(设计)人: | 蔡俊芳;杨孝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市正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B7/24 | 分类号: | B29B7/24;B29B7/16;B29B7/22;F16F15/08;G10K11/16 |
代理公司: | 常州智慧腾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28 | 代理人: | 杨雪 |
地址: | 213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装置 减震 结构 塑料 均匀 系统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混料装置的减震结构及塑料均匀混料系统,用于混料装置的减震结构包括第一法兰座、第二法兰座和减震组件,第一法兰座用于支撑并固定混料仓,第二法兰座用于支撑并固定混料斗,第一法兰座与第二法兰座相连,减震组件设置于第一法兰座与第二法兰座之间,减震组件包括第一环座、第二环座和软胶连接套。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第一法兰座与第二法兰座之间设置减震组件,使得第一法兰座与第二法兰座通过软胶连接套进行软连接,从而实现混料仓与混料斗之间的软连接,避免震动机构振动混料斗时,不会造成混料仓与混料设备一起发生整体振动,提高振动混料效果,避免产生较大的震动噪音,防止振动损坏混料设备。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塑料生产及加工设备技术领域,特别地,涉及一种用于混料装置的减震结构及塑料均匀混料系统。
背景技术
塑料制品通常是由多种塑料原料经混合后,由塑料成型机进行加工制得。由于多种塑料颗粒混合均匀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塑料制品的质量,当前一般采用混料装置对多种塑料原料颗粒进行均匀混合。然而,混料装置在工作过程中,容易造成混料设备整体发生强烈振动,不仅降低了混料装置的振动混料效果,还会产生较大的震动噪音,损坏混料设备。
实用新型内容
基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会造成混料设备整体发生振动,提高振动混料效果,避免产生较大的震动噪音,防止振动损坏混料设备的用于混料装置的减震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用于混料装置的减震结构,包括:
第一法兰座,用于支撑并固定混料仓;
第二法兰座,用于支撑并固定混料斗;以及
减震组件,设置于所述第一法兰座与所述第二法兰座之间,所述减震组件包括第一环座、第二环座和软胶连接套,所述第一环座的轴向的第一端固定于所述第一法兰座上,所述第二环座的轴向的第一端固定于所述第二法兰座上,所述软胶连接套的轴向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环座轴向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环座轴向的第二端相连,以将所述第一法兰座与所述第二法兰座进行软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用于混料装置的减震结构还包括连接所述第一法兰座与所述第二法兰座的多个连接组件,所述连接组件包括第一连接座、第二连接座、螺栓、第一锁紧螺母和第二锁紧螺母,所述第一连接座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法兰座上,所述第一连接座上开设有供所述螺栓的第一端穿过的第一穿过孔,所述第二连接座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二法兰座上,所述第二连接座上开设有供所述螺栓的第二端穿过的第二穿过孔,所述螺栓的第一端穿过所述第一穿过孔与所述第一锁紧螺母螺纹连接,所述螺栓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座的连接处设有第一软胶减震器,所述螺栓的第二端穿过所述第二穿过孔与所述第二锁紧螺母螺纹连接,所述螺栓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连接座的连接处设有第二软胶减震器。
进一步地,相邻两个所述连接组件之间的间距相等。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软胶减震器包括第一减震垫、第二减震垫、将所述第一减震垫抵压于所述第一连接座的一面上的第一抵压件、垫于所述第一减震垫与所述第一连接座之间的第一垫片、将所述第二减震垫抵压于所述第一连接座的另一面上的第二抵压件和垫于所述第二减震垫与所述第一连接座之间的第二垫片,所述第一减震垫、所述第二减震垫、所述第一垫片和所述第二垫片分别套设于所述螺栓的第一端,所述第一抵压件与所述第二抵压件分别固定于所述螺栓的第一端。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软胶减震器包括第三减震垫、第四减震垫、将所述第三减震垫抵压于所述第二连接座的一面上的第三抵压件、垫于所述第三减震垫与所述第二连接座之间的第三垫片、将所述第四减震垫抵压于所述第二连接座的另一面上的第四抵压件和垫于所述第四减震垫与所述第二连接座之间的第四垫片,所述第三减震垫、所述第四减震垫、所述第三垫片和所述第四垫片分别套设于所述螺栓的第二端,所述第三抵压件与所述第四抵压件分别固定于所述螺栓的第二端。
进一步地,所述螺栓的第一端螺纹连接有防止所述第一锁紧螺母松脱的第一防脱螺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常州市正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常州市正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2305508.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