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电子烟空气开关启动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022366603.7 | 申请日: | 2020-10-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401594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4 |
发明(设计)人: | 石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维普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10 | 分类号: | A24F40/10;A24F40/46;A24F40/40 |
代理公司: | 南京鼎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27 | 代理人: | 张晓龙 |
地址: | 518101 广东省深圳市宝***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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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电子 空气 开关 启动 机构 | ||
1.一次性电子烟空气开关启动机构,其特征在于:它包含电子烟主体(1)、电子烟尾部(2)、烟嘴(3)、主气道(4)、侧气道(5)、空气开关(6)、发热丝(7)、储液仓(8)、雾化气道(9)、雾化器(10);所述的电子烟主体(1)右部为电子烟尾部(2),电子烟主体(1)左部为烟嘴(3),电子烟主体(1)、电子烟尾部(2)、烟嘴(3)一体成型,电子烟尾部(2)端部中间位置开设主气道(4),主气道(4)两侧各开设一条侧气道(5),空气开关(6)设置在对应主气道(4)的电子烟尾部(2)右侧内部,空气开关(6)一侧设置有发热丝(7),且发热丝(7)与电子烟尾部(2)左侧内部的储液仓(8)连接;电子烟主体(1)中部开设雾化气道(9),雾化气道(9)两侧设置雾化器(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电子烟空气开关启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子烟尾部(2)为硅胶咪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电子烟空气开关启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子烟尾部(2)端部上开设有两条直通气道(11),空气开关(6)设置在两条直通气道(11)之间的位置上,对应空气开关(6)的电子烟尾部(2)内部设置有直通气道孔(12),直通传输气道(13)直接连接于直通气道孔(1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电子烟空气开关启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子烟尾部(2)与内部储液仓(8)之间间隔位置为辅流气道(2-1),侧气道(5)与辅流气道(2-1)联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电子烟空气开关启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烟嘴(3)中部开设抽吸气道(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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