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打包带生产用放置架有效
申请号: | 202022397084.0 | 申请日: | 2020-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441455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19 |
发明(设计)人: | 田联军;张翠珠;池国林;方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艾田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F5/00 | 分类号: | A47F5/00;A47F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0 | 代理人: | 李莹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惠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打包 生产 放置 | ||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放置架技术领域,包括左支撑板和右支撑板,所述左支撑板与所述右支撑板相离的一侧均转动连接有主转轴,所述左支撑板与所述右支撑板相离的一侧且位于两个所述主转轴的正面均转动连接有连接轴,提供了一种打包带生产用放置架通过第二电机带动与其连接的主转轴转动,主转轴通过主动轮和皮带带动与其连接的从动轮和直杆,连接轴与其反向转动,直杆通过另一端的第二皮带轮外表面的皮带带动与其连接的主转轴,右侧的主转轴通过主动轮和与主动轮啮合的从动轮带动右侧的连接轴,两个连接轴通过皮带带动两个从转轴,以此调节上层货架的高度,方便人工拿取和存放,减少人工人力和所需时间。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放置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打包带生产用放置架。
背景技术
打包带别名捆扎带。包装用打包带(捆扎带)系以聚乙烯,聚丙烯树脂,冷轧带钢为主要原料,也有以尼龙和聚酯为原料的,经挤出单向拉伸制得、热处理发蓝制出。除用于瓦楞纸箱的封箱捆扎、热轧钢卷捆扎、冷轧钢卷捆扎外,还可捆扎玻璃、管材、素材、水果等,打包带(PP、PET)分为PP打包带(又称聚丙烯打包带)与PET打包带(又称塑钢打包带),分别使用聚丙烯与PET聚酯为原料生产,分别适用于轻重不同物体的打包需要。
生产完成的打包带会放入纸箱密封,密封好的纸张会暂时存放在货架上,货架上的层板高低不一,对于高层的层板,在放置和拿取存放打包带的纸箱时极为不便,耗费人力和时间。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打包带生产用放置架,旨在解决对于高层的层板,在放置和拿取存放打包带的纸箱时极为不便,耗费人力和时间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打包带生产用放置架,包括左支撑板和右支撑板,所述左支撑板与所述右支撑板相离的一侧均转动连接有主转轴,所述左支撑板与所述右支撑板相离的一侧且位于两个所述主转轴的正面均转动连接有连接轴,所述左支撑板与所述右支撑板相离的一侧且位于两个所述连接轴的正面均转动连接有从转轴,所述左支撑板与所述右支撑板的背面均固定连接有支撑块,两个所述支撑块相对的一侧之间转动连接有直杆,所述直杆的两端分别贯穿两个所述支撑块并延伸至两个所述支撑块相离的一侧,所述直杆延伸至两个所述支撑块相离的一侧均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第二皮带轮,两个所述主转轴、两个所述连接轴与两个所述从转轴的外表面均固定连接有第一皮带轮,两个所述主转轴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主动轮,两个所述连接轴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从动轮,两个所述主转轴与两个所述从转轴的外表面均固定连接有主连接杆,四个所述主连接杆的一端均转动连接有从连接杆;
所述左支撑板与所述右支撑板的顶部之间固定连接有顶板,所述顶板的顶部通过两个支撑杆转动连接有安装杆,所述安装杆的外表面固定连接有从锥齿轮,所述安装杆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蜗杆,所述左支撑板与所述右支撑板相对的一侧均通过两个固定板转动连接有转动杆,两个所述转动杆的外表面均固定连接有涡轮,两个所述转动杆的外表面均固定连接有两个主长杆,四个所述主长杆的一端均转动连接有从长杆,所述顶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输出轴的一端固定连接有主锥齿轮;
两个主动轮分别与同侧的两个从动轮啮合,两个主转轴上的第一皮带轮与直杆两端的第二皮带轮的外表面之间均通过皮带连接,两个连接轴与两个从转轴外表面的第一皮带轮之间均连接有皮带,四个主连接杆在两个主转轴和两个从转轴上分别处于左支撑板以及右支撑板相近的位置,两个蜗杆分别与两个涡轮啮合,主锥齿轮和从锥齿轮啮合,右侧转动杆上的两个主长杆位于左侧转动杆上的两个主长杆的内侧,四个从长杆的一端均转动连接在横板的顶部。
优选的,所述左支撑板的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二电机,第二电机输出轴的一端和左侧的主转轴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左支撑板与所述右支撑板相对的一侧均设置有两个通槽,两个通槽的底部位于两个主转轴和两个从转轴的顶部。
优选的,所述左支撑板与所述右支撑板相对的一侧均设置有两个滑槽,左支撑板和右支撑板上的两个滑槽分别位于其两个通槽之间,滑槽的底部与通槽处于同一水平位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惠州市艾田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惠州市艾田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2397084.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退卷机
- 下一篇:一种国土资源纸质资料保存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