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井下储矸装置及辅助运输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2397274.2 | 申请日: | 2020-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422125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7 |
发明(设计)人: | 赵继忠;冯增敏;魏宇;殷立勇;秦利斌;秦爱学;方智才;沈中杰;马超;李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首钢滦南马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F13/00 | 分类号: | E21F13/00;E21F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11302 | 代理人: | 马苗苗 |
地址: | 063500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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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井下 装置 辅助 运输 系统 | ||
1.一种井下储矸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储矸仓、第一卸料口、第二卸料口、第一措施硐室、第二措施硐室及第一马头门;
所述第一措施硐室与所述第一马头门的第一侧连通,所述第二措施硐室与所述第一马头门的第二侧连通;
所述储矸仓的顶部通过所述第一卸料口与所述第一措施硐室连通;
所述储矸仓的顶部通过所述第二卸料口与所述第二措施硐室连通;
其中,所述第一措施硐室与所述第二措施硐室以所述第一马头门的中心线为对称轴相对称,所述第一卸料口与所述第二卸料口以所述第一马头门的中心线为对称轴相对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储矸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卸料口及所述第二卸料口处均固定设置有格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储矸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储矸仓的中心线与所述第一马头门的中心线在同一直线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储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矸仓包括:第一仓室及第二仓室;
所述第一仓室的顶部通过所述第一卸料口与所述第一措施硐室连通;
所述第二仓室的顶部通过所述第二卸料口与所述第二措施硐室连通,所述第二仓室与所述第一仓室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井下储矸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仓室与所述第二仓室以所述第一马头门的中心线为对称轴相对称。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井下储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矸仓还包括:第一出料口及第二出料口;
所述第一仓室的底部与所述第一出料口连通;
所述第二仓室的底部与所述第二出料口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井下储矸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出料口与所述第二出料口以所述第一马头门的中心线为对称轴相对称。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井下储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井下储矸装置还包括:双箕斗;
所述双箕斗与所述第一出料口及第二出料口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井下储矸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井下储矸装置还包括:若干第三措施硐室及若干第二马头门;
若干所述第三措施硐室与若干所述第二马头门一一对应,所述第三措施硐室与相对应的所述第二马头门连通;
若干所述第三措施硐室中每两个相邻的所述第三措施硐室通过溜井相连通。
10.一种辅助运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井下储矸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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