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发声装置以及头戴式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22481550.3 | 申请日: | 2020-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318653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发明(设计)人: | 张志彬;郭翔;王继宗 | 申请(专利权)人: |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9/02 | 分类号: | H04R9/02;H04R9/06;H04R7/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郭春芳 |
地址: | 261031 山东省潍***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声 装置 以及 头戴式 电子设备 | ||
1.一种发声装置,用在头戴式电子设备中,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声装置包括:
壳体,包括主体部和延伸部,所述主体部具有相对的两个端部、以及连接所述两个端部的侧部,所述延伸部自所述主体部的侧部延伸出,所述主体部内设有安装腔,且所述主体部的一端部用以安装至头戴式电子设备的设备主体,所述延伸部的内部设有出声腔,所述延伸部远离所述主体部的位置设有连通所述出声腔的出声孔;以及,
发声单体,设于所述安装腔,且所述发声单体将所述安装腔间隔形成前声腔和后声腔;
其中,所述前声腔与所述出声腔连通,所述出声腔的腔壁内侧设置有吸音部,所述吸音部位于所述出声孔与所述发声单体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音部的材质包括吸音棉或者吸音颗粒。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音部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出声腔的腔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音部粘贴固定于所述出声腔的腔壁。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音部布设在所述出声腔的腔壁与所述发声单体发生共振的位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部呈圆柱状设置,所述延伸部自所述主体部的圆柱面延伸出。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呈偏平设置。
8.一种头戴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设备主体;以及,
如权利要求1至7任意一项所述发声装置,所述发声装置的所述壳体的一端与所述设备主体的端部连接。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头戴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电子设备包括AR、MR、VR、CR、HR和XR中的一种。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头戴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声装置设置为两个,所述两个发声装置的一端对应与所述设备主体的两端可转动连接,所述头戴式电子设备还包括连接带,所述连接带连接两个所述发声装置的壳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2481550.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用于解剖女性生殖系统固定装置
- 下一篇:一种电子结算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