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自动调节亮度功能的电视系统及电视机有效
申请号: | 202022499777.0 | 申请日: | 2020-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21375471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0 |
发明(设计)人: | 焦春生;唐在铭;蒋吉强;梁平茂;吴翠苹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57 | 分类号: | H04N5/57;H04N5/58;H04M1/72415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肖军 |
地址: | 5284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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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自动 调节 亮度 功能 电视 系统 电视机 | ||
1.具有自动调节亮度功能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电视机(100),所述电视机(100)设置有显示屏(110)、亮度调节模块(120)以及第一无线通信单元(130),所述亮度调节模块(120)分别与所述显示屏(110)以及所述第一无线通信单元(130)电性连接;
移动设备(200),所述移动设备(200)设置有感光模块(210)以及第二无线通信单元(220),所述感光模块(210)与所述第二无线通信单元(220)电性连接,所述第二无线通信单元(220)能够发送信号至所述第一无线通信单元(13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动调节亮度功能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光模块(210)包括第一控制处理单元(211)以及光敏传感器(212),所述第一控制处理单元(211)分别与所述光敏传感器(212)以及所述第二无线通信单元(220)电性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自动调节亮度功能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设备(200)还设置有亮度阈值单元(230),所述第一控制处理单元(211)与所述亮度阈值单元(230)电性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自动调节亮度功能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设备(200)还设置有与所述第一控制处理单元(211)电性连接的操控显示单元(240)。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具有自动调节亮度功能的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设备(200)为智能手机。
6.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体;
显示屏(110),设置在所述机体上;
亮度调节模块(120),设置在所述机体上,所述亮度调节模块(120)与所述显示屏(110)电性连接;
第一无线通信单元(130),设置在所述机体上,所述第一无线通信单元(130)与所述亮度调节模块(120)电性连接,所述第一无线通信单元(130)能够接收外部设备发送的信号。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机体上的对比度调节模块(140),所述对比度调节模块(140)分别与所述显示屏(110)以及所述第一无线通信单元(130)电性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亮度调节模块(120)包括第二控制处理单元(121)以及驱动电路(122),所述第二控制处理单元(121)分别与所述第一无线通信单元(130)以及所述驱动电路(122)电性连接,所述驱动电路(122)与所述显示屏(110)电性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路(122)为PWM电路。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机体上的定时模块(150),所述定时模块(150)与所述亮度调节模块(120)电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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