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视三腔口咽通气管有效
申请号: | 202022522111.2 | 申请日: | 2020-11-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36426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9 |
发明(设计)人: | 王永强;傅国强;袁岚;王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M16/00 | 分类号: | A61M16/00;A61M25/10;A61B1/04;A61B1/267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31325 | 代理人: | 王函 |
地址: | 20002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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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视 三腔口咽 通气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视三腔口咽通气管,包含通气管、通道管、气囊,通道管为并列开设有胃管导引管道和微型摄像头管道的双腔管,通气管的两端分别为上端进气口端与下端出气口端,气囊套设于通气管近出气口端的外壁,通气管近进气口端的外壁处连接有与气囊连通的充气管,充气管探出通气管的一端连接有充气阀,通气管上套设有可移动的固定器,借助于气囊在咽喉深部声门上的定位支撑作用,可以克服后坠的舌根部对上呼吸道的压迫堵塞,保证上呼吸道的通畅度;微型摄像头可精确定位通气管的出气口端与声门上区的相对位置;胃管置入可有效引流胃内容物,减少返流风险。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视三腔口咽通气管。
背景技术
通气管或通气道是临床麻醉和呼吸治疗中常用于辅助通气的装置,一般在接受麻醉的病人,平卧位时,因麻醉药的镇静作用,可引起舌体松弛,进而舌根后坠,后坠的舌根压向咽后壁会堵塞上呼吸道,使外界气体无法顺畅通过上呼吸道进入气管,进而导致不能有效通气;
临床目前使用的包括有口咽和鼻咽型通气道,该种通气道为一单纯管状结构,将其经口腔或鼻腔置入,其设计理念是使导管出气口端位于舌根部和咽喉腔内,目的是将后坠的舌体撑开,解除舌体等口腔内软组织对上呼吸道的压迫堵塞,并通过通气道的管腔供气;
虽然目前使用的通气道可以部分改善因舌根后坠造成的通气不畅,但在一部分病人,比如舌体肥大,口腔内软组织增生等情况下,由于通气道的管径以及长度的限制,上呼吸道及舌体的撑开效果有时不佳,通气道的出气口仍可能被舌体及口腔内增生的软组织覆盖堵塞,无法保证上呼吸道通畅,使辅助呼吸难以进行。
现有的口咽和鼻咽通气管均是简单的无气囊管状结构,虽然将其置入舌根部咽喉腔时,在一部分病人可起到撑开并解除下坠的舌体对上呼吸道的压迫堵塞作用,但在部分舌体肥大、口腔内软组织过度增生的病人,由于通气道的管径和长度限制,撑开效果不佳,无法保证被舌根压迫的局部间隙充分撑开,进而影响有效的辅助通气。另外目前临床使用的通气道总长度不足,约12cm,此设计是为保证出气口端不会直接接触声门,并因刺激声门诱发喉痉挛等不良反应,但长度不足又常难以送达理想深度的位置。
申请号201621365582.4的实用新型专利多功能鼻咽通气道,作为克服舌根后坠导致上呼吸道梗阻的关键结构,该气囊设计的位置未作说明,按图示距出气口过远,气囊充气后外径也未说明,若不考虑气囊在通气管的位置和气囊充气后的外径,没有充分扩张的气囊在恰当的位置保证出气口不被堵塞,仍难以保证出气口不被后坠的舌根堵塞;气囊与出气口距离过长,气囊不能保证定位于舌根部,且气囊充气后外径不足,因此难以解决存在这种舌根后坠堵塞上呼吸道的问题;
申请号201520167179.X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急救用可充气式鼻咽通气道,该实用新型的设计有明显的解剖学认识缺陷,麻醉或昏迷状态下的上呼吸道梗阻,其原因是后坠的舌根压贴至咽后壁,使声门被覆盖导致通气不能,鼻后孔一般是不易被压迫堵塞的,因为从双鼻孔至鼻后孔的整个通道上,其组织结构为骨性和软骨性及较致密的组织,该通道有足够的支撑力,因此将该实用新型经鼻置入,若只是置于过鼻后孔的位置,前方舌体的阻挡无法克服而仍不能进行有效的辅助通气,该实用新型还表述可以连接呼吸机做辅助通气,这也是一种基本机械通气的认识缺陷,呼吸机辅助呼吸的基本要求是呼吸道和呼吸机连接在一封闭的回路内,不能有漏气,若以该实用新型连接呼吸机,根本就无法保证口腔和另一个鼻孔不漏气;
申请号200720181523.6的实用新型专利吸氧型鼻咽通气导管,该实用新型所介绍的产品,其设想有一定合理性,但实际操作时并不能保证理想有效,经鼻通气道置入时都是以盲探的方法,因此在置入过程中,定位存在一定困难,尖端存在进入食道和声门的两种可能:如果进入食道,除非气囊位置完全进入食道并将食道封闭,否则若气囊位于声门开口处,很可能将声门覆盖,无法达到通气的目的;如果进入声门,气囊在前,通气口在后,不仅无法改善通气,更可能堵塞气道,造成窒息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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