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探测摩擦力的平板式电子组件及摩擦力探测套有效
申请号: | 202022576303.1 | 申请日: | 2020-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33851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1 |
发明(设计)人: | 吕岳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G06F3/04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5041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探测 摩擦力 平板 电子 组件 | ||
一种具有摩擦力探测功能的平板式电子组件,包括作为主体部的平板式电子装置,其侧面为第一夹压面;还包括套体,其套在主体部上,其包边为第二夹压面;以及,还包括压感部,其夹设在第一、二夹压面之间,其为具有压力感应功能的传感器部件。这种平板电子组件可探测手指在屏幕上的摩擦力,除此之外,还提供一种摩擦力探测套,为上述套体。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平板式电子组件,尤其是一种可探测摩擦力的平板式电子组件;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摩擦力探测套,尤其是一种可用于平板式电子组件的摩擦力探测套。
背景技术
平板式电子装置,如平板手机、平板电脑,其一般可通过手指在正面屏幕上的触摸进行操控。一般来说,其屏幕只能单调地判断手指在某位置是否发生触碰,而无法探测到手指触摸时,其与屏幕之间的摩擦力。
当手指在平板式电子装置的屏幕上触摸时,其产生的摩擦力不仅具有大小,还具有方向,因此,如果能够在这种平板式电子装置上增加探测手指与屏幕间摩擦力的功能,将可增强其操控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为提供一种可探测摩擦力的平板式电子组件,其设有一平板式电子装置,其可探测手指与平板式电子装置屏幕之间的摩擦力,因而具有较强的操控性;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为提供一种摩擦力探测套,其可套在平板式电子装置上以构成一平板式电子组件,以使平板式电子装置具有摩擦力探测的功能。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具有简单实用的特点,具体如下:
一种可探测摩擦力的平板式电子组件,其特征为:
包括主体部,所述主体部为一平板式电子装置,所述平板式电子装置的正面为一屏幕,平板式电子装置的侧面可定义为第一夹压面;
还包括套体,所述套体可从背面套住主体部,且具有包在主体部的侧面的包边,所述包边的内侧可定义为第二夹压面;以及,
还包括压感部,所述压感部夹设在第一、二夹压面之间,其为具有压力感应功能的传感器部件,其可将第一、二夹压面施加在其上的夹压力转换为电信号,所述电信号可输入到所述平板式电子装置之中。
由此,当使用者握紧套体时,作为主体部的平板式电子装置的移动将受到套体的限制,当使用者的手指与其屏幕具有摩擦作用时,该摩擦力将由主体部传递到夹设在第一、二夹压面之间的压感部上,使得压感部施加有与手指摩擦力相对应的夹压力,通过探测该夹压力,将其转换为电信号,并输入到平板式电子装置之中,即可对手指与屏幕之间的摩擦力进行探测。优选地,当套体为一硬质壳体时(如采用硬质塑料、金属、玻璃、木材等较硬质材料制作的壳体),第一、二夹压面不易变形(一般可认为平板式电子装置的侧面具有刚性),使得第一、二夹压面施加在压感部上的夹压力能够与摩擦力成线性关系,由此可以保证摩擦力探测的准确度和灵敏度。将压感部夹设在主体部与套体的包边之间,其一般不需要改变平板式电子装置的内部结构,因此具有简单、实用的优点。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具体方案中,所述平板式电子装置的侧面包括第一、二、三、四侧面,第一侧面与第二侧面在第一方向上相对,第三侧面与第四侧面在第二方向上相对,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为平行于屏幕的两个不同方向,所述包边至少包括对应第一、二侧面的第一、二包边,所述压感部至少包括可分别产生第一、二压力信号的第一、二压感部,第一压感部设置在第一侧面与第一包边之间,第二压感部设置在第二侧面与第二包边之间。由此,可根据第一、二压力信号来探测手指摩擦力在第一方向上的分量。
优选地,所述套体的包边还包括对应第三、四侧面的第三、四包边,所述压感部还包括可分别产生第三、四压力信号的第三、四压感部,第三压感部设置在第三侧面与第三包边之间,第四压感部设置在第四侧面与第四包边之间。由此,还可根据第三、四压力信号来探测手指摩擦力在第二方向上的分量,并通过第一、二方向上分量的合成,得出摩擦力的大小与作用方向。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未经汕头超声显示器技术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二厂)有限公司;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2576303.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