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工业炉窑烟气除尘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022619278.0 | 申请日: | 2020-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21398462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7 |
发明(设计)人: | 李富勇;曾景祥;黄明忠;唐刚;黄安军;徐筠;曾中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攀枝花市蓝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7D17/00 | 分类号: | F27D1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凯博企服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482 | 代理人: | 李绍飞 |
地址: | 617000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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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工业炉 烟气 除尘 机构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工业炉窑烟气除尘机构,包括吸尘漏斗,所述吸尘漏斗包含吸尘端和外侧部,该工业炉窑烟气除尘机构还包括延长防护机构,所述吸尘漏斗的至少一侧设置延长防护机构,所述延长防护机构包含卡柱、延长板和橡胶套,所述吸尘漏斗的外侧部上且靠近吸尘端的位置设置卡柱,延长板上设置与卡柱相配合的卡孔,延长板通过卡孔与卡柱卡接连接,所述卡柱的外侧套设橡胶套,所述卡柱通过橡胶套与延长板的卡孔紧密配合。本实用新型达到根据需要可局部延长扩展吸尘范围的使用效果,吸尘漏斗的外侧部上且靠近吸尘端的位置均匀分布有卡柱,可采用如图2和图3所示,不同大小的延长板与吸尘漏斗相配合,达到方便根据需要选择性使用的效果。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业炉窑烟气除尘机构,属于工业炉窑烟气净化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可用于工业炉窑烟气除尘的烟气净化器,参见品牌为千艺坊,型号为T60加强单臂的烟气净化器,包含吸尘漏斗,现有技术中,达不到根据需要可局部延长扩展吸尘范围的使用效果,和达不到方便根据需要选择性使用的效果,以及达不到利于跟随贴合变形配合的使用效果,不能实现为用户提供更多可选择实施的方式。因此,迫切需要一种工业炉窑烟气除尘机构,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这一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特提出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工业炉窑烟气除尘机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工业炉窑烟气除尘机构,包括吸尘漏斗,所述吸尘漏斗包含吸尘端和外侧部,该工业炉窑烟气除尘机构还包括延长防护机构,所述吸尘漏斗的至少一侧设置延长防护机构,所述延长防护机构包含卡柱、延长板和橡胶套,所述吸尘漏斗的外侧部上且靠近吸尘端的位置设置卡柱,延长板上设置与卡柱相配合的卡孔,延长板通过卡孔与卡柱卡接连接,所述卡柱的外侧套设橡胶套,所述卡柱通过橡胶套与延长板的卡孔紧密配合。
优选地,所述卡柱的各个棱角分别设置圆弧过渡。
优选地,所述卡柱和橡胶套为一体式结构。
优选地,所述卡柱和吸尘漏斗为一体式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达到根据需要可局部延长扩展吸尘范围的使用效果,吸尘漏斗的外侧部上且靠近吸尘端的位置均匀分布有卡柱,可采用如图2和图3所示,不同大小的延长板与吸尘漏斗相配合,达到方便根据需要选择性使用的效果,同时延长板可采用现有技术中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的橡胶材质制成,达到利于跟随吸尘漏斗的形状贴合变形配合的使用效果,相对现有技术,实现为用户提供更多可选择实施的方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具备剖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示意图。
图3为图2采用不同大小延长板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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