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防护装置的电动牙刷头有效
申请号: | 202022626975.9 | 申请日: | 2020-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3993814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0 |
发明(设计)人: | 陈桂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冠林达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C17/34 | 分类号: | A61C17/34;A61H13/00 |
代理公司: | 深圳三贤和新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705 | 代理人: | 应勤兵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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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护 装置 电动牙刷 | ||
1.一种带防护装置的电动牙刷头,包括电动牙刷主体(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牙刷主体(100)包括电动牙刷刷杆(110),且电动牙刷刷杆(110)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电动牙刷刷柄(120),所述电动牙刷刷杆(110)的顶部设置有防护机构(200),所述防护机构(200)包括毛刷(210),且电动牙刷刷杆(110)的顶端固定安装有毛刷(210),所述毛刷(210)的左侧贴合有防护壳(220),且防护壳(220)的内部开设有第一腔室(230),所述防护壳(220)右侧的两端皆固定安装有卡扣(240),且毛刷(210)右侧的内部开设有两组第二腔室(260),两组所述卡扣(240)分别固定安装在两组第二腔室(260)的内部,所述卡扣(240)内侧贴合第二腔室(260)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凸块(250),所述毛刷(210)的左侧设有牙刷毛(270),且电动牙刷刷柄(120)的内部设置有便携机构(30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防护装置的电动牙刷头,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携机构(300)包括第三腔室(310),且电动牙刷刷柄(120)的内部开设有第三腔室(310),所述第三腔室(310)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牙膏(320),且牙膏(320)的顶端和底端皆固定安装有第一固定块(340),顶端所述第一固定块(340)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盖子(330),所述第一固定块(340)两端的外侧开设有第四腔室(350),所述第一固定块(340)的底部固定安装有第二固定块(360),且第二固定块(360)的底部两端皆固定安装有固定短杆(370),所述固定短杆(370)的内部固定安装有伸缩杆(371),且伸缩杆(371)的底端固定安装有拉销(373),所述伸缩杆(371)的表面缠绕有弹簧(372),所述弹簧(372)的顶端焊接在伸缩杆(371)的顶端,且弹簧(372)的底端焊接在弹簧(372)的顶部靠近伸缩杆(371)的底端,所述拉销(373)的底部固定安装有拉环(374),所述第三腔室(310)的底部设有螺纹槽(380),且螺纹槽(380)的内部贴合有圆盖(39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防护装置的电动牙刷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室(230)右侧的两端皆固定安装有卡扣(240),且卡扣(240)呈“勾型”形状结构设计。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防护装置的电动牙刷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壳(220)呈“长方形”形状结构设计。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防护装置的电动牙刷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牙膏(320)的顶部和底部皆固定有第一固定块(340),且第一固定块(340)的长度大小相同。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防护装置的电动牙刷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环(374)呈“半圆形”形状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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