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安防摄像头有效
申请号: | 202022726795.8 | 申请日: | 2020-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393031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0 |
发明(设计)人: | 魏大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恒沥安防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3/02 | 分类号: | F16M13/02;F16M11/04;F16M11/12;F16M11/18;G03B17/56 |
代理公司: | 上海宏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97 | 代理人: | 李昌霖 |
地址: | 20190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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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调节 角度 摄像头 | ||
1.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安防摄像头,包括固定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1)底部螺纹连接有螺栓(101),所述固定板(1)底部外侧嵌套滑动设置有底座(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安防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外侧螺纹连接有锁紧把手(201),所述锁紧把手(201)有两个,且呈左右对称设置在底座(2)外侧,且锁紧把手(201)分别螺纹连接在底座(2)外侧和固定板(1)底部外侧螺纹槽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安防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底部固定连接有滑槽(202),所述滑槽(202)内侧滑动连接有电动滚轮(3),所述电动滚轮(3)外侧转动连接有支撑板(301),所述滑槽(202)呈环形设置在底座(2),所述电动滚轮(3)有两个,且呈中心对称设置在支撑板(301)外侧。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安防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301)底部固定连接有电动伸缩杆(302),所述电动伸缩杆(302)外侧一端固定安装有支撑杆(303),所述支撑杆(303)底部固定安装有固定架(304),所述固定架(304)底部固定连接有安防摄像头(4),所述电动伸缩杆(302)有两个,且呈左右对称设置在支撑板(301)底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安防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304)底部靠近安防摄像头(4)外侧固定安装有钢化玻璃(305),所述钢化玻璃(305)呈“U”形状设置,且钢化玻璃(305)厚度为五毫米。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安防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滚轮(3)、电动伸缩杆(302)、安防摄像头(4)和外界电源进行电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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