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角度的摄像机有效
申请号: | 202022797023.3 | 申请日: | 2020-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436868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发明(设计)人: | 李剀;刘昕;黄君贤;钟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04 | 分类号: | F16M11/04;F16M11/12;F16M11/16;H04N5/225 |
代理公司: | 天津企兴智财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26 | 代理人: | 李彦彦 |
地址: | 300193 天津市南开区***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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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调节 角度 摄像机 | ||
1.一种可调节角度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机主体和摄像机支架,所述摄像机主体包括第一摄像头、第二摄像头以及连接柱,所述第一摄像头与所述连接柱顶部可拆卸转动连接,所述第二摄像头与所述连接柱底部可拆卸转动连接,使得所述第一摄像头与所述第二摄像头均可横向全角度转动,所述摄像机支架包括固定环、连接台、固定杆以及锁紧螺栓,所述固定环固定连接在摄像机主体上,所述固定环上固定连接有固定环螺杆,所述连接台一端与固定环螺杆螺纹连接,使得所述固定环可纵向全角度转动,连接台另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固定杆上,连接台侧壁上设有与所述锁紧螺栓匹配的第一螺纹孔,所述锁紧螺栓旋入第一螺纹孔并与固定环螺杆抵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摄像头与所述第二摄像头的镜头前方均设有玻璃,且第一摄像头与第二摄像头的顶部均向外延伸形成有遮光盖,所述第一摄像头的镜头下方设有补光灯,所述第二摄像头的镜头上方设有补光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摄像头的底部与第二摄像头的顶部均设有周向等间隔分布的弧形脚,弧形脚的下端设有橡胶垫。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柱的顶部与底部均向内凹陷形成第一凹坑与第二凹坑,且第一凹坑与第二凹坑均为柱形凹坑,第二凹坑的直径大于第一凹坑的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胶垫位于第二凹坑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角度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台与固定环连接一端设有与固定环螺杆匹配的第二螺纹孔,固定环螺杆旋入第二螺纹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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