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非接触执法的平台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22806199.0 | 申请日: | 2020-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330553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8 |
发明(设计)人: | 余嘉瀛;张献臣;张浩;李大伟;林志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通见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B08B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沁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84 | 代理人: | 刘富艳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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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接触 执法 平台 设备 | ||
1.一种用于非接触执法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摄像头本体(100),所述摄像头本体(100)包括外壳(110)和镜头(130),所述镜头(130)固定安装于所述外壳(110)一侧;
清洁组件(300),所述清洁组件(300)包括刮板(310)、连杆(330)、移动块(340)、螺纹杆(350)和驱动件(370),所述刮板(310)滑动连接于所述外壳(110),所述连杆(330)一端转动连接于所述刮板(310),所述连杆(330)另一端转动连接于所述移动块(340),所述移动块(340)滑动连接于所述螺纹杆(350),所述螺纹杆(350)转动连接于所述外壳(110),所述驱动件(370)包括电机(371)、蜗杆(372)和蜗轮(373),所述螺纹杆(350)固定连接于所述蜗轮(373),所述蜗杆(372)转动连接于所述外壳(110),所述蜗轮(373)与所述蜗杆(372)啮合传动,所述电机(371)固定安装于所述外壳(110)内部,所述电机(371)输出端固定连接于所述蜗杆(37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非接触执法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110)靠近所述镜头(130)内侧设有滑槽,所述刮板(310)接触于所述镜头(130)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非接触执法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板(310)两端固定安装有滑块(311),所述滑块(311)滑动连接于所述滑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非接触执法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板(310)一侧固定安装有连接座(313),所述连杆(330)一端转动连接于所述连接座(3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非接触执法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350)一端设有第一螺纹槽(351),所述螺纹杆(350)另一端设有第二螺纹槽(353)。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用于非接触执法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纹槽(351)和所述第二螺纹槽(353)螺纹方向相反、螺距相同,所述螺纹杆(350)靠近所述蜗轮(373)一端设有凹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非接触执法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350)两端转动连接有转动座(360),所述转动座(360)固定连接于所述外壳(110)内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非接触执法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蜗轮(373)中间部位设有固定孔(374),所述螺纹杆(350)贯穿于所述固定孔(374)。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用于非接触执法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蜗轮(373)靠近所述固定孔(374)一侧设有凸块(375),所述凸块(375)与所述凹槽相配对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用于非接触执法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块(340)设有两个,两个所述移动块(340)分别转动连接于所述第一螺纹槽(351)和所述第二螺纹槽(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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