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旧结构交替施工的转换体系有效
申请号: | 202022846988.7 | 申请日: | 2020-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1427213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4 |
发明(设计)人: | 张静涛;刘云霁;吕可;百世健;赵文科;桑兆龙;盖震;尹双越;李鹿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9/045 | 分类号: | E02D29/045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王灵灵 |
地址: | 100070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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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旧 结构 交替 施工 转换 体系 | ||
1.一种新旧结构交替施工的转换体系,其特征在于:包括地下室基础底板、地下室外墙和地下室顶板,所述地下室基础底板包括原建筑基础底板(1)和位于原建筑基础底板(1)顶面的新建建筑加固基础底板(2),所述地下室外墙包括原建筑地下室外墙(4)和位于原建筑地下室外墙(4)内侧的新建建筑加固地下室外墙(5),所述地下室顶板包括交替施工的原建筑地下顶水平结构、新建建筑地下顶水平结构和发生碰撞的水平结构,所述发生碰撞的水平结构包括新建建筑与原建筑发生碰撞的水平结构(7)和原建筑与新建建筑发生碰撞的水平结构(6),每层所述原建筑地下顶水平结构位于新建建筑地下顶水平结构上方,每层所述新建建筑与原建筑发生碰撞的水平结构(7)位于原建筑与新建建筑发生碰撞的水平结构(6)上方,所述原建筑与新建建筑发生碰撞的水平结构(6)下方、新建建筑加固地下室外墙(5)与新建建筑加固基础底板(2)之间设有斜向临时支撑(3),所述原建筑地下室外墙(4)包括支撑能力影响较强区(14)和支撑能力影响较弱区(1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旧结构交替施工的转换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地下室顶板包括3层原建筑地下顶水平结构,2层新建建筑地下顶水平结构,以及位于最下层的发生碰撞的水平结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旧结构交替施工的转换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3层原建筑地下顶水平结构包括原建筑地下1层顶水平结构(8)、原建筑地下2层顶水平结构(9)和原建筑地下3层顶水平结构(10);所述2层新建建筑地下顶水平结构包括新建建筑地下1层顶水平结构(11)和新建建筑地下2层顶水平结构(12)。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旧结构交替施工的转换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最下层的发生碰撞的水平结构包括原建筑地下4层顶水平结构(16)和新建建筑地下3层顶水平结构(13),所述原建筑地下4层顶水平结构(16)即为原建筑与新建建筑发生碰撞的水平结构(6),所述新建建筑地下3层顶水平结构(13)即为新建建筑与原建筑发生碰撞的水平结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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