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机动车底盘检测用的光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2850790.6 | 申请日: | 2020-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139007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06 |
发明(设计)人: | 骆名唱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冶市兴达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15/00;F21V21/22;F21V21/30;F21W131/402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刘宁 |
地址: | 435100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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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机动车 底盘 检测 光照 装置 | ||
1.一种机动车底盘检测用的光照装置,包括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一侧设置有LED灯源(5),所述LED灯源(5)的外侧固定设置有透明防护盖(2),所述主体(1)的另一侧设置有隐藏槽(15),所述隐藏槽(15)的一端设置有主把手杆(3),所述主把手杆(3)的一端与隐藏槽(15)的边缘处连接有转轴(8),且主把手杆(3)与主体(1)通过转轴(8)转动连接,所述主把手杆(3)的内部与转轴(8)连接处设置有第二凸起(11),所述转轴(8)的表面设置有第一凸起(10),且第一凸起(10)与第二凸起(11)交叉相互卡合,所述主把手杆(3)的内部设置有收纳槽(9),所述主把手杆(3)的一端设置有伸缩把手杆(4),所述伸缩把手杆(4)的一端延伸至收纳槽(9)内,且伸缩把手杆(4)的端部两侧设置有卡柱(7),所述伸缩把手杆(4)的表面与卡柱(7)的一端连接设置有伸缩槽(13),所述卡柱(7)的一端延伸至伸缩槽(13)内,且卡柱(7)与伸缩槽(13)之间连接有弹簧(14),所述主把手杆(3)的表面设置有一对卡孔(12),且卡柱(7)的另一端穿过卡孔(12)卡合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动车底盘检测用的光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一端设置设置有一个挂钩(6),所述挂钩(6)与主体(1)为一体式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动车底盘检测用的光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隐藏槽(15)的尺寸与主把手杆(3)的形状尺寸相匹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动车底盘检测用的光照装置,其特征在于:位于同一侧表面的两个所述卡孔(12)之间设置有一个限制滑槽,且限制滑槽的开口宽度与卡孔(12)的直径保持一致,所述卡孔(12)的外侧开口处设置有一个按压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机动车底盘检测用的光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柱(7)的外侧一端为圆弧形结构,所述主体(1)的侧表面设置有充电接口,且充电接口的外侧设置有橡胶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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