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行车记录仪有效
申请号: | 202022860156.0 | 申请日: | 2020-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1378104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3 |
发明(设计)人: | 罗小平;曾峰;桂进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5/08 | 分类号: | G07C5/08;H04N19/423;H04L12/4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翼智博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20 | 代理人: | 黄莉 |
地址: | 51811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同富裕第三功能区豪恩科技集团***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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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行车 记录仪 | ||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包括:视频采集模块,用于采集机动车周围环境的视频影像;数据存储模块,用于存储编码视频数据;信息获取模块,用于实时获取机动车的实时信息,实时信息至少包括:车身CAN信息和机动车地理位置信息;视频编码模块,与视频采集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及信息获取模块相连,用于将车身CAN信息和机动车地理位置信息编码至视频影像以形成编码视频数据,再将编码视频数据保存至数据存储模块。本实施例通过将所述车身CAN信息和机动车地理位置信息编码至视频采集模块采集的视频影像以形成编码视频数据,当用户在后期查看编码视频数据时,视频影像所对应的车身CAN信息和机动车地理位置信息会同步显示,能有效的供用户参考。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涉及车载视频采集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行车记录仪。
背景技术
通常的,行车记录仪包括用于采集机动车周围环境的视频影像的视频采集模块以及用于存储所述视频影像的数据存储模块。因此,现有的这种行车记录仪仅单纯地记录视频影像,功能较为单一,当用户驾驶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时,行车记录仪无法准确获得当前状况下机动车的相关信息(例如:车身状态信息和机动车地理位置信息),并进行相应的保存,用户在事后查看相应视频影像时,无法有效获得相应的信息参考。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能有效获取并保存机动车相关信息,为用户提供参考。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行车记录仪,包括:
视频采集模块,用于采集机动车周围环境的视频影像;
数据存储模块,用于存储编码视频数据;
信息获取模块,用于实时获取机动车的实时信息,所述实时信息至少包括:车身CAN信息和机动车地理位置信息;以及
视频编码模块,与所述视频采集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及信息获取模块相连,用于将所述车身CAN信息和机动车地理位置信息编码至所述视频影像以形成所述编码视频数据,再将所述编码视频数据保存至所述数据存储模块。
进一步的,所述信息获取模块包括:
CAN网络控制器,与机动车的CAN网络相连,用于实时获取所述车身CAN信息;以及卫星定位单元,用于与卫星进行通讯连接以获得所述机动车地理位置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行车记录仪还包括:
紧急上传模块,与外部数据存储器和所述视频编码模块相连,用于实时判断机动车的行驶状态并在判断出机动车处于紧急状态时将编码获得的预定时长的所述编码视频数据上传至所述外部数据存储器。
进一步的,所述紧急上传模块包括:
无线通讯单元,用于与所述外部数据存储器建立无线通讯连接;
重力感应单元,用于实时检测机动车的实际重力加速度;以及
状态判断单元,与所述无线通讯单元、重力感应单元和视频编码模块相连,用于实时比较所述实际重力加速度和预存的预定重力加速度阈值,当实际重力加速度大于预定重力加速度阈值时判定机动车处于紧急状态而通过所述无线通讯单元将所视频编码模块编码获得的预定时长的所述编码视频数据上传至外部数据存储器。
进一步的,所述数据存储模块为贴片式eMMC存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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