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猿人外形的游乐设施有效
申请号: | 202022985448.7 | 申请日: | 2020-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1366789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13 |
发明(设计)人: | 李慧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季高游乐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G31/00 | 分类号: | A63G31/00;A63G21/04;A63B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刘奕 |
地址: | 201821 上海市嘉定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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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猿人 外形 游乐 设施 | ||
1.一种猿人外形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以及与所述底座相连的仿猿人外形的壳体,所述壳体包括主壳体以及与所述主壳体相连通的腿部;
所述主壳体设置在所述底座的上方,所述腿部设置在所述底座的侧面;
所述主壳体包括相互连通的头部、胸部、以及腹部,
所述腹部的内部设有第一平台,所述胸部的内部设有第二平台,所述头部的内部设有第三平台,
所述第一平台上设有通向所述第三平台的第一竖直爬网,所述第一竖直爬网贯穿所述第二平台设置,
所述胸部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绳网通道和滑筒,所述绳网通道和所述滑筒的一端与地面相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平台相通;
所述腿部内设有第四平台,所述腿部的外侧设有攀爬凸起,所述攀爬凸起的上方设有进入所述第四平台的腿部入口,所述第四平台上设有通向所述第一平台的爬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猿人外形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腹部为镂空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猿人外形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胸部设有透光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猿人外形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台与所述底座相通,所述底座远离所述腿部的一侧设有底座入口。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猿人外形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内设有通向所述第一平台的第二竖直爬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猿人外形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绳网通道包括第一绳网通道和第二绳网通道,所述第一绳网通道与地面相接,所述第二绳网通道与所述第二平台相通,
所述第一绳网通道和所述第二绳网通道之间设有第一中转木屋。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猿人外形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中转木屋和所述第二绳网通道之间还设有第三绳网通道和第二中转木屋,
所述第一中转木屋通过所述第三绳网通道与所述第二中转木屋相连,
所述第二中转木屋通过所述第二绳网通道与所述第二平台相通。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猿人外形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攀爬凸起的表面设有防滑层。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猿人外形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壳体和所述底座的内部均设有防撞缓冲板,
所述防撞缓冲板由软垫制作而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猿人外形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和所述胸部的内部均设有监控装置,
所述监控装置用于监测儿童的玩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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