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进行补光的肉牛养殖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3017984.4 | 申请日: | 2020-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407108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31 |
发明(设计)人: | 何冬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厂回族自治县华远肉类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K1/00 | 分类号: | A01K1/00;F21V33/00;F21V23/04;F21V21/22;F21V14/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志霖恒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35 | 代理人: | 杨玉廷 |
地址: | 065300 河北省廊坊***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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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进行 肉牛 养殖 系统 | ||
1.可进行补光的肉牛养殖系统,包括设置于肉牛养殖棚内腔顶端的多根安装杆(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杆(1)上均匀设有安装座(2),所述安装座(2)的底端设有电动伸缩杆(3),所述电动伸缩杆(3)的底端设有安装板(4),所述安装板(4)的底端设有伺服电机(5),所述伺服电机(5)的电机轴连接灯座(6),所述灯座(6)的另一端设有旋转轴(7),所述旋转轴(7)插接在轴承(8)的内腔,所述轴承(8)位于连接板(9)的内腔,所述连接板(9)连接在安装板(4)的底端,所述灯座(6)上设有补光灯(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进行补光的肉牛养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2)为倒U型结构,且安装座(2)的内壁两侧设有滑槽,所述安装杆(1)上设有和滑槽匹配的滑块(10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进行补光的肉牛养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座(6)的底端面设有保护补光灯(10)的防护玻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进行补光的肉牛养殖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补光灯(10)、电动伸缩杆(3)和伺服电机(5)均设有对应的编号,编号对应牛棚内的每个肉牛养殖栏,肉牛养殖栏内设有光照传感器(11)和摄像头(1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进行补光的肉牛养殖系统,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光照传感器(11)和摄像头(12)均电性输出连接中央处理器(13),所述中央处理器(13)电性输出连接显示装置(14)和各电动伸缩杆(3)和伺服电机(5),所述中央处理器(13)双向连接存储模块(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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