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祛斑笔有效
申请号: | 202023056202.8 | 申请日: | 2020-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21513578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4 |
发明(设计)人: | 刘馨然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馨然 |
主分类号: | A61M35/00 | 分类号: | A61M3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471 | 代理人: | 陈晓辉 |
地址: | 400000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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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祛斑 | ||
1.一种祛斑笔,其特征在于,包括祛斑笔筒(1)和祛斑笔芯(2),其中,
所述祛斑笔芯(2)卡接在所述祛斑笔筒(1)内且所述祛斑笔芯(2)的尖端部分伸出于所述祛斑笔筒(1)外;
所述祛斑笔芯(2)内设置有液体容纳通道(21),所述祛斑笔芯(2)存在存液状态和点药状态,当所述祛斑笔芯(2)处于所述存液状态时,所述祛斑笔芯(2)的尖端部分插入到存储药液的药瓶内,所述药瓶内的药液能进入到所述液体容纳通道(21)内;当所述祛斑笔芯(2)处于所述点药状态时,所述祛斑笔芯(2)的尖端部分接触到使用者的脸部后,所述液体容纳通道(21)内的药液能流到所述使用者的脸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祛斑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祛斑笔芯(2)包括笔身段(22)、过渡段(23)和笔尖段(24),所述笔尖段(24)与所述过渡段(23)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笔身段(22)与所述过渡段(23)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笔身段(22)、所述过渡段(23)和所述笔尖段(24)通过所述液体容纳通道(21)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祛斑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笔身段(22)为圆柱体结构,所述过渡段(23)为圆柱体结构,所述笔尖段(24)为圆锥体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祛斑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笔身段(22)的直径小于所述过渡段(23)的直径,所述过渡段(23)的直径与所述笔尖段(24)的底面直径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祛斑笔,其特征在于,祛斑笔筒(1)包括祛斑笔外筒(11)和祛斑笔内筒(12),所述祛斑笔内筒(12)的一端能伸入到所述祛斑笔外筒(11)内且所述祛斑笔内筒(12)和所述祛斑笔外筒(11)螺纹连接,所述祛斑笔芯(2)位于所述祛斑笔外筒(11)和所述祛斑笔内筒(12)两者形成的容纳空间内且所述祛斑笔芯(2)的尖端部分伸出于所述祛斑笔内筒(12)外。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祛斑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祛斑笔外筒(11)内设置有限位件(111),所述限位件(111)能与所述祛斑笔芯(2)的尾端相抵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祛斑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祛斑笔外筒(11)包括第一连接段(112)和外壳段(113),所述第一连接段(112)和所述外壳段(113)两者固定连接,所述祛斑笔内筒(12)与所述第一连接段(112)螺纹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祛斑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段(112)的内壁上设置有第一内螺纹(1121),所述第一连接段(112)的外壁上设置有第一外螺纹(1122)。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祛斑笔,其特征在于,所述祛斑笔内筒(12)包括弧形段(121)、圆筒段(122)和第二连接段(123),所述弧形段(121)与所述圆筒段(122)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段(123)与所述圆筒段(122)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祛斑笔芯(2)的尖端部分能穿过所述弧形段(121),所述第二连接段(123)的外壁上设置有第二外螺纹(1231),所述第二外螺纹(1231)与所述祛斑笔外筒(11)螺纹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祛斑笔,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祛斑笔套(3),所述祛斑笔套(3)套在所述祛斑笔内筒(12)上且所述祛斑笔套(3)与所述祛斑笔外筒(11)螺纹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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