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机生物防治偏重式放蜂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3099067.5 | 申请日: | 2020-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393939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3 |
发明(设计)人: | 迟旭东;程鸿远;程光远;汪楠楠;王海强;韩启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辽宁大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K67/033 | 分类号: | A01K67/033;B64D1/02 |
代理公司: | 沈阳鼎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1245 | 代理人: | 赵月娜 |
地址: | 110000 辽宁省沈阳***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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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生物防治 偏重 式放蜂器 | ||
1.一种无人机生物防治偏重式放蜂器,包括放蜂器本体、设于放蜂器本体中的虫卵承载座、设于放蜂器本体外表面的放蜂门,其特征在于:所述放蜂器本体为球状,其由轻质类球状主体和配重组成,所述放蜂门的数量为两个,对称分布于放蜂器本体上,放蜂门为镂空结构,每个放蜂门均匀设有多个放蜂孔隙,所述配重重心与放蜂器本体球心的连线为连线Ⅰ,两个放蜂门中心的连线为连线Ⅱ,所述连线Ⅱ经过放蜂器本体球心且连线Ⅱ与连线Ⅰ垂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生物防治偏重式放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虫卵承载座的横截面为半圆弧形,其两端分别连接一个放蜂门,所述虫卵承载座与放蜂门为一体式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生物防治偏重式放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轻质类球状主体上设有对应虫卵承载座和放蜂门的直通安装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生物防治偏重式放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放蜂门表面为球面,其上的放蜂孔隙为长条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生物防治偏重式放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轻质类球状主体为可降解泡沫主体或可降解塑料主体或纸浆主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生物防治偏重式放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为密度大于轻质类球状主体密度的可降解塑料配重或纸浆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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