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垃圾分类回收箱有效
申请号: | 202023197490.9 | 申请日: | 2020-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449429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6 |
发明(设计)人: | 詹峰;周树民;陈国良;郑辉;朱恒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F1/00 | 分类号: | B65F1/00;B65F1/1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6 | 代理人: | 魏毅宏 |
地址: | 215123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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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 分类 回收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透明固态层的垃圾分类回收箱,包括:壳体、第一活动槽体和第二活动槽体,壳体的正面具有垃圾投递口和垃圾清运口,用于安装第一活动槽体和第二活动槽体,第一活动槽体和第二活动槽体暴露于外部的侧板的材质为ABS透明塑料板,所述壳体的两个侧面分别开设有观察口,所述一对观察口处均配置有透明固态层。通过本实用新型中的槽体透明方式,可以让投递市民比对投递垃圾和此前箱内已经存在的垃圾,提高投递准确度,也增加了随意乱投递的公众监督途径。另外,使用带透明层的槽体可以方便回收箱运维人员对垃圾箱满溢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清运和整理。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境保护设施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垃圾分类回收箱。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推行,目前很多小区已经铺设了智能垃圾回收机设备。市面上的垃圾投递槽体均为金属材料,存在垃圾投递入箱后不可见的问题。亟需一种能够垃圾回收设备,能够解决垃圾投递入箱后不可见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因此,本公开的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垃圾分类回收箱。
根据本公开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垃圾分类回收箱,包括:壳体、第一活动槽体和第二活动槽体,壳体被配置为中空结构,壳体的正面具有垃圾投递口和垃圾清运口,第一活动槽体和第二活动槽体分别由所述垃圾投递口和垃圾清运口嵌入壳体中,第一活动槽体和第二活动槽体暴露于外部的侧板的材质为ABS透明塑料板,壳体的两个侧面分别开设有矩形的一对观察口,一对观察口处均配置有透明固态层,透明固态层与壳体通过槽插的方式连接,透明固态层的材质为玻璃。
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透明固态层的材质为水晶或树脂。
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透明固态层与壳体的连接方式为卡接或通过插销连接或螺接。
在一些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壳体上还包括触摸屏用于交互操作。
本公开的优点在于,在垃圾分类条例推行初期,很多投递市民的垃圾分类知识还比较薄弱,投递分类意识也有待提高。通过本实用新型中的槽体透明方式,可以让投递市民比对投递垃圾和此前箱内已经存在的垃圾,提高投递准确度,也增加了随意乱投递的公众监督途径。另外,使用带透明层的槽体可以方便回收箱运维人员对垃圾箱满溢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清运和整理。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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