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持式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3201942.6 | 申请日: | 2020-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512797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4 |
发明(设计)人: | 钟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5/24 | 分类号: | A47L5/24;A47L9/10;A47L9/2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弋梅梅;刘芳 |
地址: | 312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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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吸尘器 | ||
1.一种手持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100)、尘杯组件(200)、驱动件(300)和电池包(400),所述尘杯组件(200)和所述驱动件(300)位于所述壳体(100)上,所述驱动件(300)用于提供吸力,所述壳体(100)的后端具有手柄(110),所述手柄(110)与所述电池包(400)连接,所述壳体(100)、所述手柄(110)和所述电池包(400)共同围合成半封闭区域,所述壳体(100)的前端具有延伸部(120),所述延伸部(120)的底面与所述电池包(400)的底面共同形成用于支撑手持式吸尘器的支撑面;
所述延伸部(120)的前端具有吸口(121),所述延伸部(120)内具有进风风道(122),所述尘杯组件(200)上具有进风口(210),所述吸口(121)和所述进风口(210)通过所述进风风道(122)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120)的底面与所述电池包(400)的底面位于同一平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120)上具有抵接段(123),所述壳体(100)朝向所述延伸部(120)的一面上具有安装部(130),所述尘杯组件(200)卡接于所述抵接段(123)和所述安装部(130)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进风口(210)朝向所述尘杯组件(200)外部延伸,所述延伸部(120)上具有与所述进风风道(122)连通的安装槽(124),所述进风口(210)插接于所述安装槽(124)内。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尘杯组件(200)的轴线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大于或等于15°且小于或等于75°;和/或,所述延伸部(120)的延伸方向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大于或等于15°且小于或等于75°。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密封圈(500),所述密封圈(500)位于所述进风口(210)与所述安装槽(124)之间,以密封所述进风口(210)与所述安装槽(124)之间的间隙。
7.根据权利要求3至5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00)上具有与所述安装部(130)连通的通孔(140),所述驱动件(300)位于所述壳体(100)内,且所述驱动件(300)的驱动部朝向所述通孔(140),所述驱动件(300)的轴向沿水平方向设置,所述手柄(110)与所述驱动件(300)的轴线之间的夹角大于或等于60°且小于或等于90°。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手持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驱动件(300)开启和关闭的第一开关(600),所述第一开关(600)位于所述手柄(110)上;和/或,所述壳体(100)的后端具有第二开关(700)和电量显示屏(800),所述第二开关(700)用于调节所述驱动件(300)的转速,所述电量显示屏(800)用于显示所述电池包(400)的电量。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持式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包(400)包括外壳(410)、控制板和多个串联的电芯(420),所述控制板和各所述电芯(420)位于所述外壳(410)内,各所述电芯(420)并排设置,且与所述控制板电连接,所述控制板用于调节各所述电芯(420)的电压和/或电流,所述控制板与所述电量显示屏(800)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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