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抛光粉生产用废料回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3207737.0 | 申请日: | 2020-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432080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1 |
发明(设计)人: | 刘义;沈晨;刘永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城海美抛光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7B1/04 | 分类号: | B07B1/04;B07B1/46;B08B5/04;B02C1/00;B02C23/08 |
代理公司: | 鞍山顺程商标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1246 | 代理人: | 范伟琪 |
地址: | 114235 辽宁省鞍***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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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抛光 生产 废料 回收 装置 | ||
1.一种抛光粉生产用废料回收装置,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顶部的左侧固定连接有工作箱(2),所述工作箱(2)内腔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板(3),所述固定板(3)顶部的两侧均开设有滑槽(4),所述滑槽(4)的内腔滑动连接有滑块(5),所述滑块(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收集箱(6),所述工作箱(2)内腔左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过滤板(7),所述过滤板(7)的右侧与工作箱(2)内腔右侧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工作箱(2)内腔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导料板(8),所述工作箱(2)内腔左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吸尘机(9),所述吸尘机(9)的右侧连通有排尘罩(10),所述吸尘机(9)的左侧连通有吸尘管(11),所述吸尘管(11)远离吸尘机(9)的一端连通有软管(12),所述软管(12)远离吸尘管(11)的一端连通有吸尘罩(13),所述底板(1)顶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研磨箱(14),所述工作箱(2)的右侧连通有导料管(15),所述导料管(15)远离工作箱(2)的一端贯穿至研磨箱(14)的内腔,所述研磨箱(14)内腔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气缸(16),所述气缸(16)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研磨板(17),所述研磨箱(14)内腔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筛选板(1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抛光粉生产用废料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箱(14)的底部连通有出料管(19),所述出料管(19)的底部连通有截止阀(2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抛光粉生产用废料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底部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柱(21),所述固定柱(2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滑轮(2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抛光粉生产用废料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接线盒(23),所述研磨箱(14)正面左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操作面板(2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抛光粉生产用废料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箱(2)的正面设置有防护门(25),所述防护门(25)正面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把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抛光粉生产用废料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箱(14)的正面设置有观察窗(26),所述观察窗(26)的内壁固定连接有透明玻璃。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抛光粉生产用废料回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罩(1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提把,提把的表面设置有防滑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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