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水产品中残留兽药分离提取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3222116.X | 申请日: | 2020-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433441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1 |
发明(设计)人: | 李凤霞;赵梦;石青;王晨;代秋菊;郭贝;吴正家;王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28 | 分类号: | G01N1/28;G01N1/34 |
代理公司: | 武汉科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22 | 代理人: | 吴楚 |
地址: | 430056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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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产品 残留 兽药 分离 提取 装置 | ||
1.一种水产品中残留兽药分离提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本体(1),所述本体(1)顶部设置有盖体(2),所述本体(1)设置有第一开口(11)和第二开口(12),所述本体(1)内部设置有过滤装置(3),所述第一开口(11)位于所述过滤装置(3)上方,所述第二开口(12)位于所述过滤装置(3)下方,所述过滤装置(3)上方设置有与所述本体(1)活动连接的压板(4),所述压板(4)上方设置有推杆(5),所述本体(1)外部设置有储液罐(6),所述第一开口(11)、所述第二开口(12)与所述储液罐(6)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产品中残留兽药分离提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2)设置有通孔(21),所述推杆(5)穿过所述通孔(21)与所述压板(4)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产品中残留兽药分离提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板(4)底部设置有凸齿(4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产品中残留兽药分离提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2)与所述本体(1)之间设置有密封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产品中残留兽药分离提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装置(3)上方设置有过滤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产品中残留兽药分离提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底部为平底结构,所述第二开口(12)位于所述本体(1)侧壁。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产品中残留兽药分离提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由透明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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