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抛绳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3223191.8 | 申请日: | 2020-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1408477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31 |
发明(设计)人: | 杨俊伟;王彦彪;李国生;胡阳;程建勇;马龙宫;高平;侯宇宁;王民生;李高宁;陈旭兵;张鹏;安志崇;张乐桢;俞正元;刘建伟;窦万钧;杨文忠;赵永祥;张萌;尚永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白银供电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1/02 | 分类号: | B64D1/02;B64D1/12;H02G1/06 |
代理公司: | 成都天汇致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64 | 代理人: | 韩晓银 |
地址: | 730900 ***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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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装置 | ||
1.一种无人机抛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被配置为能够与无人机的脚架固定连接;
主体,设置在所述支架上,内部设置有电连接的电池和控制单元;
连接线,一端设置有光传感器,另一端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所述光传感器设置在所述无人机机臂上,所述光传感器被配置为能够封闭所述机臂上的LED光源;
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分别与所述电池和控制单元电连接;
抛掷器,设置在所述主体的下方,包括开口向下的绳锁和能够封闭所述绳锁开口的滑销,所述滑销与所述驱动机构传动连接;
所述驱动机构被配置为能够驱动所述滑销从所述绳锁的开口处滑出,打开所述绳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抛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与所述抛掷器平行设置,或设置在所述抛掷器和所述主体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抛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包括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与所述电池和控制单元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抛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还包括丝杠,所述丝杠的螺杆与所述驱动电机连接,所述驱动电机能够驱动所述螺杆转动;所述丝杠的螺母与所述滑销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抛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还包括齿轮组和控制杆,所述控制杆的尾端通过所述齿轮组与所述驱动电机连接,所述控制杆的头端设置有腰圆孔,所述滑销通过所述腰圆孔与所述控制杆连接;所述控制杆被配置为能够在所述驱动电机驱动下以尾端为圆心转动,通过腰圆孔带动所述滑销滑出所述绳锁的开口。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抛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电机为步进电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抛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抛掷器固定在所述支架上,位于所述支架的下方。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抛绳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的限位传感器,所述限位传感器被配置为当所述滑销从所述绳锁的开口处滑出时,向所述控制单元发出电信号。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抛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为锂电池。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抛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的型号为大疆精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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