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密封式空气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2023236597.X | 申请日: | 2020-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434188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发明(设计)人: | 李永品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质简厨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455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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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密封 空气 炸锅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密封式空气炸锅,包括具有内部容腔的主体、在主体内设置的风道板、可推入或者推出所述主体内的锅体、用于加热锅体内食物的加热机构和风扇机构,其中,所述风道板下端面固定设置有上支架,间隔所述上支架下方设置有下支架,还包括一硅胶密封环,所述硅胶密封环包括衬环部和凸设在所述衬环部下方的凸起部,所述硅胶密封环的衬环部被固定在所述上支架和下支架之间,所述凸起部具有与所述锅体开口轮廓相同的形状,当所述锅体完全推入所述主体内时,所述凸起部的下端面和所述锅体的上端面完全密封。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锅与硅胶密封环完全密封配合,达到热量不流失。与传统空气炸锅相比,密封式空气炸锅,能量损耗小,节约用电。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电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空气炸锅。
背景技术
空气炸锅是将在加热部件中产生的热能间接地传递至食物从而烹饪食物的装置。具体地,空气炸锅使得在加热部件中产生的热能在烹饪室对流从而烹饪食物。
传统的空气炸锅在锅体推入主体机构时,锅体没有得到完全密封,导致热量产生损失,这使得整机耗电量增加。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了密封式空气炸锅。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密封式空气炸锅,包括:
具有内部容腔的主体,所述主体的一侧设置有开口,在所述主体内固定设置有风道板,所述风道板将所述主体分隔成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
锅体,所述锅体活动设置在所述主体内,且可沿着所述开口推入或者推出;
加热机构,其设置在所述第二区域内,用于产生热能;
风扇机构,其包括位于所述第二区域内的第一扇叶和用于驱动所述第一扇叶的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固定设置在第一区域内且其具有伸入所述第二区域内的输出轴,所述第一扇叶与所述输出轴固定连接;
其中,所述风道板下端面固定设置有上支架,间隔所述上支架下方设置有下支架,还包括一硅胶密封环,所述硅胶密封环包括衬环部和凸设在所述衬环部下方的凸起部,所述硅胶密封环的衬环部被固定在所述上支架和下支架之间,所述凸起部具有与所述锅体开口轮廓相同的形状,当所述锅体完全推入所述主体内时,所述凸起部的下端面和所述锅体的上端面完全密封。
上述技术方案中,包括第二扇叶,所述第二扇叶和所述输出轴固定,且所述第二扇叶位于所述第一区域内。
上述技术方案中,在所述风道板外设置有外罩,所述驱动机构固定设置在所述外罩端面上。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上支架包括在其侧壁上设置的导轨,对应的在所述锅体的侧壁上固定设置有与所述导轨形状匹配的滑块。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锅与硅胶密封环完全密封配合,达到热量不流失。与传统空气炸锅相比,密封式空气炸锅,能量损耗小,节约用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示意图。
图3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参见图1至图3,密封式空气炸锅,包括:具有内部容腔的主体1,所述主体1的一侧设置有开口,在所述主体1内固定设置有风道板2,所述风道板2将所述主体1分隔成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
在所述主体1内活动设置有锅体3,锅体3可沿着所述主体1侧面的开口推入或者推出,并且,为了能够在推入或者推出锅体3时能够提供着力点,在所述锅体3上固定设置有手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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