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法律证据智能存储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3288573.9 | 申请日: | 2020-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425850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4 |
发明(设计)人: | 周清林;陈亮;曹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南政法大学 |
主分类号: | A47B63/00 | 分类号: | A47B63/00;A47B67/04;A47B81/00;A47B88/90;A47B96/00 |
代理公司: | 重庆强大凯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17 | 代理人: | 杨柳 |
地址: | 401120 ***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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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法律 证据 智能 存储系统 | ||
1.一种法律证据智能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柜体,所述柜体上设有开口和用于封闭开口的柜门,所述柜体内设有若干抽屉,所述抽屉内设有至少一个限位单元,所述限位单元包括两个限位板,两个限位板相互远离的一端均与抽屉底部铰接,两个限位板远离抽屉的一端相互可拆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证据智能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一个限位板上设有用于容纳另一限位板的L形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法律证据智能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限位板朝下的侧壁固定有固定块,所述限位单元还包括固定杆,所述固定杆贯穿固定块并可从固定块中滑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法律证据智能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固定杆与固定块螺纹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法律证据智能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L形槽内设有用于容纳固定块的通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证据智能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柜门设有两个,且柜门相互远离的一端与柜体连接;所述柜门朝向抽屉的侧壁设有顶推单元,所述顶推单元包括螺杆、驱动件和支撑块,所述支撑块与柜门沿竖向滑动连接,所述螺杆贯穿支撑块并与支撑块螺纹连接,所述驱动件与螺杆连接并用于驱动螺杆转动。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法律证据智能存储系统,其特征在于:固定杆与抽屉可拆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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