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电动重卡的外循环热管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3293579.5 | 申请日: | 2020-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416468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0 |
发明(设计)人: | 康立聪;王加雪;徐德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赫行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H1/22 | 分类号: | B60H1/22;B60H1/00;B60L58/27 |
代理公司: |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69 | 代理人: | 刘小娇 |
地址: | 215100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电动 循环 管理 系统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电动重卡的外循环热管理系统,包括,电动汽车采暖系统和动力电池加热燃油加热系统,电动汽车采暖系统和动力电池加热燃油加热系统包括采暖回路、电池加热回路和车内空间热交换器热容箱体,采暖回路包括电动空调压缩机、循环泵、冷凝器、干燥器瓶、第一控制阀和车内空间热交换器,采暖回路与车内空间热交换器的热进出口连通,电池加热回路包括动力电池单元、电动冷却液泵、冷却液膨胀箱、和燃油加热锅,电池加热回路与车内空间热交换器的热进出口连通。该种用于电动重卡的外循环热管理系统,保证车辆驾驶室供暖及电池包加温效果的同时,减少电能消耗,提高续航和电池在低温环境下的工作寿命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汽车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电动重卡的外循环热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新能源汽车采暖系统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风加热系统,即使用加热器直接将冷风加热送往乘员舱;另一种为液体加热系统,即加热器先把液体加热,然后利用加热后的液体将冷风加热,输出的热风再送往乘员舱。而对于新能源汽车中的电池加热系统,其则是通过单独装配一个加热器来实现的。
传统的采暖系统和电池加热系统两者是完全独立,互不关联,热源无法共享,导致热力利用率低下,而且在某种特定的温度环境下,电池才需要启动加热器,也就是说,对于电池加热系统而言,其电池加热器利用率也比较低下,再者加热器及配接的高压线束等零部件成本高、体积大,因此,独立设置采暖系统和电池加热系统会增加成本以及占用较大的布置空间而且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对电池电量的利用非常依赖,当冬季车内采用电加热供暖以及为电池系统加温对电量消耗直接导致续航里程的缩短,在低温状态下电池包放电对电池性能影响也极大,而现在电动汽车的发展趋势对汽车的续航,电池寿命等要求越来越严苛因此我们对此做出改进,提出一种用于电动重卡的外循环热管理系统。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电动重卡的外循环热管理系统,包括电动汽车采暖系统和动力电池加热燃油加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汽车采暖系统和动力电池加热燃油加热系统包括采暖回路、电池加热回路和车内空间热交换器热容箱体,所述采暖回路包括电动空调压缩机、循环泵、冷凝器、干燥器瓶、第一控制阀和车内空间热交换器,所述采暖回路与车内空间热交换器的热进出口连通,所述电池加热回路包括动力电池单元、电动冷却液泵、冷却液膨胀箱、和燃油加热锅,所述电池加热回路与车内空间热交换器的热进出口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车内空间热交换器热出口通过管道与燃油加热锅进口连通,所述燃油加热锅出口通过管道与电动空调压缩机的进口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电动空调压缩机出口通过管道与循环泵的进口连通,所述循环泵的出口通过管道与冷凝器进口固定连接,所述冷凝器出口通过管道与干燥器瓶进口固定连接,所述干燥器瓶出口通过管道与电动空调压缩机的热进口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燃油加热锅出口通过管道与电动冷却液泵进口连通,所述电动冷却液泵出口通过管道与冷却液膨胀箱进口连通,所述冷却液膨胀箱出口通过管道与车内空间热交换器进口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冷凝器一侧固定安装有电动风扇,所述车内空间热交换器一侧固定安装有车内空间鼓风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车内空间热交换器的热进出口与管道连接处均固定安装有第一控制阀,所述第一控制阀为膨胀和截止组合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冷却液膨胀箱出口与管道连接处和电池单元与管道连接处均固定安装有第二控制阀,所述第二控制阀为温控阀,所述第二控制阀内固定安装有温度感应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空间热交换器、电动空调压缩机、循环泵、冷凝器、电池单元、电动冷却液泵、燃油加热锅、第一控制阀和第二控制阀分别与整车控制器电性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赫行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苏州赫行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3293579.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