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2023299516.0 | 申请日: | 2020-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42492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1 |
发明(设计)人: | 许燚赟;尹松;邓诗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0 | 分类号: | F21S8/00;F21V13/12;F21V19/00 |
代理公司: | 深圳紫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570 | 代理人: | 远明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具 | ||
1.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光学模组以及光源模组;
所述光学模组包括:
导光元件,包括第一入光面、第一出光面及第二出光面;以及
反射件,连接至所述导光元件;所述反射件中心处设有一反射件通孔;
所述光源模组包括:
灯板,连接至所述反射件,且与所述反射件的表面相切;
灯珠,设于所述灯板一侧的表面,且位于所述反射件通孔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壳体,包括底板及侧板,所述底板及所述侧板围成一空腔;
所述反射件及所述光源模组位于所述空腔内,且可拆卸式连接至所述底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体的侧板顶部围成所述壳体的开口;
所述光学模组的透镜可拆卸式连接至所述壳体的开口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体的侧板与所述反射件之间存在一环形间隙;
所述光学模组的透镜边缘处设有突出的环形凸台,卡合至所述环形间隙。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环形垫圈,位于所述环形间隙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件设有两个以上卡口;
所述导光元件边缘处设有两个以上卡扣,每一卡扣可拆卸式卡合至一个所述卡口。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光元件包括第一入光面、第一出光面及第二出光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件包括:
反射件本体;
凹陷部,下凹于所述反射件本体的一表面;以及
反射面,其为所述凹陷部的底面及侧面,与所述导光元件的第二出光面相对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包括:
第二入光面,与所述第一出光面相对设置;以及
第三出光面,与所述第二入光面相对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入光面与所述反射件的反射面围成一光学空间,所述导光元件位于该光学空间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未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3299516.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具有快速调整位置的底部支架
- 下一篇:一种可裁剪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