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3338995.2 | 申请日: | 2020-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495326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30 |
发明(设计)人: | 白惠峰;白慧宾;张利军;闫兴钰;唐艳平;张宁;吕子啸;李建行;李正烨;杨兆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0/02 | 分类号: | G01N30/02;G01N30/68 |
代理公司: | 广东卓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625 | 代理人: | 岳帅 |
地址: | 030000 山西省太原***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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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挥发性 有机物 监测 装置 | ||
1.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高温过滤器(10)、气相色谱仪(30)、流量计(40)和采样泵(50),所述气相色谱仪(30)的内部设有多个保温箱(20),所述高温过滤器(10)的出口与所述气相色谱仪(30)的样品入口(311)连接,所述流量计(40)和采样泵(50)均位于所述气相色谱仪(30)的样品出口(312)的一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相色谱仪设有取样流路和检测流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流路导通时,所述样品入口(311)与所述检测流路中的定量环的入口连通,所述检测流路中的定量环的出口与所述样品出口(312)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流路包括第一检测流路,所述第一检测流路导通时,载气入口、第一定量环(321)、第一色谱柱(322)和第一FID检测器(323)依次连通,所述第一色谱柱(322)为并列连接的多个。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相色谱仪(30)设有第一色谱柱排空流路,所述第一色谱柱排空流路导通时,载气入口与第一色谱柱(322)出口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相色谱仪(30)设有第一FID检测器清洗流路,所述第一FID检测器清洗流路导通时,载气入口与所述第一FID检测器(323)的入口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流路包括第二检测流路,所述第二检测流路导通时,载气入口、第二定量环(331)、第二色谱柱(332)和第二FID检测器(333)依次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相色谱仪(30)设有第二FID检测器清洗流路,所述第二FID检测器清洗流路导通时,载气入口、所述第二色谱柱(332)、以及所述第二FID检测器(333)依次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色谱柱(322)为两个,分别为甲烷色谱柱和总烃色谱柱,所述第二色谱柱(332)为苯系物色谱柱。
10.根据权利要求2-9任一项所述的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控制各流路导通与否的十四通阀(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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