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烟雾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3346157.X | 申请日: | 2020-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448323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6 |
发明(设计)人: | 赵波洋;赵贯云;黄科;聂革;吴凤霞;屈雪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吉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10 | 分类号: | A24F40/10;A24F40/40;A24F40/42;A24F40/4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专利事务所 44242 | 代理人: | 李翔宇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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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烟雾 | ||
1.一种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和雾化模块;
所述壳体中空且其顶部设有吸嘴,所述吸嘴的通道通过连接管与所述雾化模块相连通;
所述雾化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通过与所述壳体的内壁相抵接以形成一密封容腔,所述密封容腔为第一储油仓;
所述雾化模块内形成有一容腔以作为第二储油仓,所述第一储油仓和所述第二储油仓通过开设于所述雾化模块上的连接孔相互连通;
所述雾化模块还包括发热元件,所述发热元件位于所述第二储油仓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模块的底部还设有一进气口以使空气通过所述进气口进入所述雾化模块内并流经所述发热元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模块还包括:
底座,设置在所述壳体内,且所述进气口设置在所述底座的底部;
雾化仓,所述雾化仓中空且套接在所述底座上以形成所述第二储油仓,所述雾化仓的顶部与所述连接管的一端相连接,所述进气口设置在所述雾化仓的底部;以及
电极,设置在所述底座内并且与所述发热元件通过导电管相连接以为所述发热元件提供电能。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模块还包括第一密封件,所述第一密封件包括基座和连接筒,所述连接筒的一端固定在所述基座上,其另一端与所述连接管相连接,所述基座的底部套接在所述雾化仓上;
所述连接孔同时贯穿所述雾化仓与所述基座以使所述第一储油仓和第二储油仓通过所述连接孔连通。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模块还包括第二密封件和第三密封件;
所述第二密封件套接在所述发热元件上并与所述第二储油仓的内壁相抵接以将所述第二储油仓分隔为第一容腔和第二容腔;所述第三密封件套接在所述底座上。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孔包括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通孔同时贯穿所述雾化仓和所述基座的一侧以使所述第一容腔通过所述第一通孔与所述第一储油仓连通;
所述第二通孔同时贯穿所述雾化仓和所述基座的另一侧以使所述第二容腔通过所述第二通孔与所述第一储油仓连通。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密封件位于所述第二容腔中的一侧设有一凹槽,所述凹槽位于所述发热元件的下方。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雾化器还包括调节组件,所述调节组件设置在所述雾化仓的第一通孔内以使所述第一储油仓中的烟油无法通过所述第一通孔进入所述第一容腔中,且位于所述第一容腔中的气体可通过所述调节组件进入所述第一储油仓中。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组件包括调节环和换气件,所述调节环和所述换气件互相抵接并设置在所述雾化仓的第一通孔内,且所述换气件位于所述调节环的上方。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底部设有开口,且所述雾化模块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底部并封闭所述开口而使所述壳体的内部空间形成所述第一储油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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