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植物栽培光源及植物栽培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080004395.6 | 申请日: | 2020-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3347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9 |
发明(设计)人: | 宋铉洙 | 申请(专利权)人: | 首尔伟傲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G7/04 | 分类号: | A01G7/04;F21V23/00;F21W131/109;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姜长星;李盛泉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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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植物 栽培 光源 装置 | ||
1.一种植物栽培装置,包括:
壳体,具有作为向出芽的幼苗供应培养液的空间的培养液空间;
栽培部件,布置于所述培养液空间的上部,包含栽培幼苗的栽培板;以及
光源部件,布置于所述栽培板的上部,向所述幼苗照射光,
其中,所述光源部件包括主光源及辅助光源,
所述主光源发出具有叶绿素吸收的至少两个峰值波长的光,
所述培养液空间的培养液具有使所述幼苗的根的一部分浸入的水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栽培装置,其中,
所述主光源具有第一峰值及第二峰值,
所述第一峰值和所述第二峰值的发光强度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栽培装置,其中,
所述主光源包括红色光和蓝色光。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植物栽培装置,其中,
所述主光源的所述红色光和所述蓝色光的发光强度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栽培装置,其中,
所述辅助光源发出白色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栽培装置,其中,
所述光源部件在亮周期期间发光,在暗周期期间不发光,
一天中所述亮周期为16小时,所述暗周期为8小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栽培装置,其中,
通过从所述光源部件发出的光而增加所述植物的功能性物质的含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植物栽培装置,其特征在于,
通过从所述光源部件发出的光,植物在不被光损伤的情况下栽培并且所述功能性物质的含量增加。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植物栽培装置,其中,
所述功能性物质是人参皂苷。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栽培装置,其中,
所述光源部件发出400nm至700nm波长带的光。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植物栽培装置,其中,
所述光源部件发出的所述光的光量大于27PPFD且小于268PPFD。
12.一种植物栽培光源,包括:
主光源及辅助光源,
其中,所述主光源发出至少具有两个峰值波长的光,
所述两个峰值波长包括于叶绿素吸收的光的波长带,
通过从所述主光源及所述辅助光源发出的光而增加所述植物的功能性物质的含量,
所述功能性物质为人参皂苷。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植物栽培光源,其中,
所述主光源具有第一峰值及第二峰值,
所述第一峰值和所述第二峰值的发光强度相同。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植物栽培光源,其中,
所述主光源包括红色光和蓝色光。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植物栽培光源,其中,
所述主光源的所述红色光和所述蓝色光的发光强度相同。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植物栽培光源,其中,
所述辅助光源发出白色光。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植物栽培光源,其中,
所述主光源及所述辅助光源在亮周期期间发光,在暗周期期间不发光,
一天中所述亮周期为16小时,所述暗周期为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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