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美甲师工作区域的空气净化器在审
申请号: | 202080006618.2 | 申请日: | 2020-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6392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3 |
发明(设计)人: | 帕维尔·根纳季耶维奇·弗拉基米罗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帕维尔·根纳季耶维奇·弗拉基米罗夫 |
主分类号: | A45D29/18 | 分类号: | A45D29/18;B08B15/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金旭 |
地址: | 俄罗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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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美甲师 工作 区域 空气 净化器 | ||
1.用于美甲师工作区域的空气净化器由以下部分组成:
外壳;
风扇;
空气过滤器;
灯带;
散光镜;
多连杆铰链支架;
夹具;
外壳从底部和顶部均可拆卸;
外壳的上下均有开孔,上面盖有防护网;
风扇安装在外壳下部防护网外;
空气过滤器安装在位于外壳上部的风扇上;
在外壳的下部,沿着孔的周边的凹槽中,安装有灯条,灯条覆盖有光扩散器;
外壳和多连杆铰链支架铰接在一起,该连接可活动;
支架可移动地安装在夹具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风扇和背光灯连接至控制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风扇设计为轴流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空气过滤器为圆柱形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空气过滤器填充有活性炭、或纤维素、或纸浆纤维素、或纸、或非织造材料。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支架的链接由一对平行的型材导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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