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2080007226.8 | 申请日: | 2020-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9672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03 |
发明(设计)人: | 滨田亚希;武井政树;海和彻;浅香宏充;铃木美纱;植本将史;小林美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JVC建伍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M1/72412 | 分类号: | H04M1/72412;H04M1/7245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宋开元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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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 终端 | ||
1.一种便携终端,包括:
通信电路,与佩戴在用户的右耳的右耳机和佩戴在用户的左耳的左耳机通信,接收第一输出信号和第二输出信号,所述第一输出信号是所述右耳机所具备的第一人感知传感器生成的信号,所述第二输出信号是所述左耳机所具备的第二人感知传感器生成的信号;
检测部,基于所述通信电路接收到的所述第一输出信号与所述第二输出信号的差值来检测第三者是否已接近所述用户,如果所述差值的绝对值是预定值以上,则检测到所述第三者已接近所述用户;以及
通知部,当所述检测部检测到第三者已接近所述用户时,向所述用户通知第三者已接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终端,其中,
在所述用户没有第三者接近的状态下,所述检测部对所述第一输出信号和所述第二输出信号乘以权重系数,使得所述第一输出信号与所述第二输出信号的差值成为第一预定值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终端,其中,
所述通知部是所述通信电路,所述通信电路向所述右耳机和所述左耳机中的至少一个发送声音信号,所述声音信号用于向所述用户通知第三者已接近。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终端,其中,
所述通知部是扬声器单元、显示器、振动部中的任一个,所述扬声器单元产生向所述用户通知第三者已接近的声音,所述显示器显示向所述用户通知第三者已接近的文字或者图像,所述振动部通过振动向所述用户通知第三者已接近。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终端,其中,
当在所述用户的周围存在多个第三者时,所述检测部停止所述通知部的通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携终端,其中,
当所述第一输出信号或者所述第二输出信号超过第二预定值时,所述检测部判断为在所述用户的周围存在多个第三者,从而停止所述通知部的通知。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携终端,其中,
所述右耳机、所述左耳机或者所述便携终端具有麦克风,
当所述麦克风拾取的声音信号超过预定的音量时,所述检测部判断为在所述用户的周围存在多个第三者,从而停止所述通知部的通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终端,其中,
所述检测部判定所述用户在右耳和左耳是否佩戴有所述右耳机和所述左耳机,当判定为所述用户未佩戴所述右耳机或者所述左耳机时,对所述右耳机和所述左耳机进行指示,以至少间歇地关闭所述第一人感知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人感知传感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终端,其中,
所述检测部基于所述第一输出信号和所述第二输出信号是否是第三预定值以下来判定所述用户是否佩戴有所述右耳机和所述左耳机,所述第三预定值是比在所述用户佩戴有所述右耳机和所述左耳机而在所述用户的周围没有第三者的状态下的所述第一输出信号和所述第二输出信号小的值,
所述检测部在判定为所述用户未佩戴所述右耳机或者所述左耳机时,对所述右耳机和所述左耳机进行指示,以每隔预定时间关闭所述第一人感知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人感知传感器。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终端,其中,
所述右耳机和所述左耳机具有接近传感器,
所述通信电路接收所述接近传感器的输出信号,
所述检测部基于所述通信电路接收到的所述接近传感器的输出信号来判定所述用户是否佩戴有所述右耳机和所述左耳机,当判定为所述用户未佩戴所述右耳机或者所述左耳机时,对所述右耳机和所述左耳机进行指示,以关闭所述第一人感知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人感知传感器。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终端,还包括:
当前位置获取部,获取当前位置;以及
存储部,存储指定区域,所述指定区域表示向所述用户通知第三者的接近的场所,
所述通知部在当前位置不在所述指定区域内时,停止对所述用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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