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鞋类制品在审
申请号: | 202080010497.9 | 申请日: | 2020-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6087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16 |
发明(设计)人: | 傅大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傅大卫 |
主分类号: | A43B7/36 | 分类号: | A43B7/36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梁晓广;李金刚 |
地址: | 中国香港尖沙咀广东道25*** | 国省代码: | 香港;8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鞋类 制品 | ||
1.一种鞋类制品,用于提供从所述鞋类制品的使用者的身体到地面表面的静电放电,所述鞋类制品包括:
外底,所述外底具有一个或多个贯穿其中延伸的孔口,以便提供从所述外底的上表面到地面表面的通路;
鞋面,所述鞋面从所述外底的周边的至少一部分延伸,并且在使用者的脚的至少一部分上延伸,以便将所述鞋固定到使用者的脚上;
内底,所述内底位于所述外底的上方;以及
导电放电元件,所述导电放电元件位于所述外底的所述通路内,在所述外底和所述内底之间延伸,并且在地面表面和使用者的脚之间电连通;
其中,在使用者的身体中已经产生静电荷后,所述静电荷通过从使用者的脚流到所述放电元件并从所述放电元件流到地面表面的电荷而被至少部分地放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鞋面基本上包围使用者的脚。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鞋面和所述外底被一体地形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鞋面和所述外底由聚合物材料形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聚合物材料是可膨胀的聚合物材料。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聚合物材料是乙烯-醋酸乙烯酯(EVA)。
7.根据权利要求3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鞋类制品是模制鞋类制品。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面不是整体形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外底和所述鞋面由不同的材料形成。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放电元件与使用者的脚的侧面电连通。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放电元件包括用于与使用者的脚的所述侧面接触的接触部分。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放电元件与使用者的脚的周边侧的至少一部分电连通。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放电元件与使用者的脚的上侧电连通。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鞋面包括围绕所述鞋面的内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延伸的材料衬里,其中所述材料衬里包括导电元件,并且所述材料衬里与所述放电元件电连通,并且其中所述材料衬里提供与使用者的脚的接触和电连通。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材料包括导电丝线或纱线。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放电元件与使用者的脚的下侧电连通。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放电元件包括塞子部分,其中所述塞子部分由聚合物材料、橡胶化材料或硅树脂材料形成,并且能够接合在所述外底的所述孔口内。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所述塞子部分能够与所述外底密封地接合,以便在使用时基本上防止液体从所述外底下方穿过所述孔口进入。
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鞋类制品,其中,在所述塞子部分的材料中包括导电材料,以便形成导电复合材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傅大卫,未经傅大卫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80010497.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双核钼络合物及其在润滑组合物中的应用
- 下一篇:食材配送系统及其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