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抗PD-L1抗体治疗头颈癌的用途有效
申请号: | 202080011333.8 | 申请日: | 2020-01-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6565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18 |
发明(设计)人: | 张喜全;王训强;陈杰;赵伟;陈德培;朱漫杰;魏娇;陈飞洋;周雅倩 | 申请(专利权)人: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C07K16/28;A61P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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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22062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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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pd l1 抗体 治疗 头颈 用途 | ||
1.抗PD-L1抗体和含铂的化疗药物在制备用于一线治疗主体中的癌症的药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癌症是复发性和/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SCCHN),并且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包含:具有以SEQ ID NO:1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CDR1区,具有以SEQ ID NO:2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CDR2区,具有以SEQ ID NO:3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CDR3区,具有以SEQ ID NO:7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CDR1区,具有以SEQ ID NO:8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CDR2区,以及具有以SEQ ID NO:9示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CDR3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包含:如SEQ ID NO:13所示的重链可变区,如SEQ ID NO:15所示的轻链可变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包含:如SEQ ID NO:17所示的重链,和SEQ ID NO:18所示的轻链。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是h5G11-hIgG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含铂的化疗药物为顺铂和5-氟尿嘧啶,或者卡铂和5-氟尿嘧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每周(q1w)、每2周(q2w)、每3周(q3w)、或者每4周(q4w)施用抗PD-L1抗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途,其中每3周施用统一剂量的抗PD-L1抗体。
8.根据权利要7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统一剂量选自1200mg抗PD-L1抗体。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以每个主体1200mg的剂量施用,每3周施用一次,持续施用。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作为静脉输注施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作为1-2小时静脉输注施用。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L1抗体作为1小时静脉输注施用。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治疗导致客观反应。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治疗导致完全反应或部分反应。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主体是人患者。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主体先前未接受过系统化疗。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主体先前已接受手术治疗、放射治疗、诱导化疗、放疗同期的化疗和/或辅助化疗。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主体先前未接受过系统化疗,但是接受过手术治疗、放射治疗、诱导化疗、放疗同期的化疗和/或辅助化疗。
19.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主体经手术治疗、放射治疗、诱导化疗、放疗同期的化疗和/或辅助化疗后,获完全缓解后再次出现疾病进展。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原发部位为口咽部、口腔、下咽和/或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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