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具有特征的光导板的设备和用于使用该设备以引导光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80012165.4 | 申请日: | 2020-01-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8319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0 |
发明(设计)人: | P·S·莱斯利;李沈平;L·T·马斯特斯;乔纳斯·莫尔;C·J·M·昂加罗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宁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8/00 | 分类号: | F21V8/00;B23K26/53;G02B6/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国;吴启超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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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具有 特征 导板 设备 用于 使用 引导 方法 | ||
1.一种设备,包括:
光导板,包括第一主表面、第二主表面、延伸于所述第一主表面与所述第二主表面之间的第一边缘以及所述第一主表面与所述第二主表面之间限定的厚度;
多个特征,位于所述光导板的内部,所述多个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包括:
第一折射率;
沿着所述光导板的所述厚度的方向的高度;
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征中的特征的中心轴线与所述光导板的所述厚度的方向之间限定的倾斜角;
约20微米至约200微米的范围内的所述多个特征中的一对相邻特征之间的间距;以及
光源,经定位以将光发射到所述光导板的所述第一边缘中,
其中所述第一折射率与所述光导板的折射率之间的差为约0.0005或更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征的宽度在约5微米至约100微米的范围内。
3.如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征的所述第一折射率大于所述光导板的所述折射率。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征进一步包括小于所述光导板的所述折射率的第二折射率。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征的所述第一折射率与所述光导板的所述折射率之间的所述差在约0.0005至约0.015的范围内。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倾斜角在约20°至约40°的范围内。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倾斜角在约25°至约35°的范围内。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随着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征距离所述第一边缘的距离增加,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征的所述高度增加。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征的所述高度在约5微米至约3毫米的范围内。
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征中的特征包括从所述特征的所述中心轴线径向向外延伸的多个裂纹。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个裂纹中的基本上所有的所述裂纹在包括所述特征的所述中心轴线的裂纹平面的15°内。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个裂纹中的基本上所有的所述裂纹在所述裂纹平面的10°内。
13.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光导板的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主表面包括四边形形状,所述光导板进一步包括:第二边缘,所述第二边缘延伸于所述第一主表面与所述第二主表面之间并与所述第一边缘相对;第三边缘,所述第三边缘延伸于所述第一主表面与所述第二主表面之间;以及第四边缘,所述第四边缘延伸于所述第一主表面与所述第二主表面之间并与所述第三边缘相对,所述光导板的长度限定于所述第一边缘与所述第二边缘之间,所述光导板的宽度限定于所述第三边缘与所述第四边缘之间,所述光导板包括第一特征路径,所述第一特征路径从所述光导板的所述第三边缘延伸到所述光导板的所述第四边缘,并且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征包括多个第一特征,所述多个第一特征定位于所述第一特征路径上。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进一步包括第二特征路径和第三特征路径,所述第二特征路径和所述第三特征路径从所述光导板的所述第三边缘延伸到所述光导板的所述第四边缘,所述一个或多个特征包括多个第二特征,所述多个第二特征定位于所述第二特征路径上,所述第二特征路径定位于所述第一特征路径与所述第三特征路径之间,并且所述第一特征路径定位得比所述第二特征路径更靠近所述第一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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