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动售货机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80019224.0 | 申请日: | 2020-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4472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2 |
发明(设计)人: | 中岛佑介;特手义信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Q20/18 | 分类号: | G06Q20/18;G06Q30/06;G07F7/02;G07F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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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售货 系统 | ||
1.一种自动售货机系统,具备:
自动售货机,其销售商品;以及
结算服务器,其经由网络来分别与所述自动售货机及所述自动售货机的利用者的便携终端连接,并且,所述结算服务器与所述便携终端进行电子货币的结算来作为针对在所述自动售货机中销售的所述商品的结算,
其中,所述自动售货机包括控制部,所述控制部基于没能确认到结算或者基于由所述利用者进行的取消操作,不进行所述商品的放出而是进行取消所述商品的销售的销售取消,
所述自动售货机系统构成为:将在进行利用电子货币的结算来作为购买所述商品的结算方式的交易中所述自动售货机没能确认到结算而所述商品没有被放出的交易的信息存储为退款对象列表信息,并且,将所述退款对象列表信息与结算记录信息进行比较后,在所述结算服务器中进行退款处理,所述结算记录信息是按每笔交易存储于所述结算服务器的电子货币的结算的记录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机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动售货机还包括通知部,
所述通知部构成为:在存储有所述退款对象列表信息的情况下,所述通知部通知存储有所述退款对象列表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动售货机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动售货机系统构成为:将已完成退款处理的所述退款对象列表信息作为退款处理完成的明细信息进行保持或者从自动售货机系统内删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机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受理由作业者进行的操作,所述作业者对所述自动售货机进行维护和所述商品的补充,
所述自动售货机系统构成为:基于所述作业者的操作来将所述退款对象列表信息与所述结算记录信息进行比较后,在所述结算服务器中进行退款处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机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动售货机还包括用于存储所述退款对象列表信息的存储部,
所述自动售货机系统构成为:在所述存储部中存储的所述退款对象列表信息的信息量已达到规定的值的情况下,能够停止通过电子结算销售所述商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机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动售货机系统构成为:能够经由所述网络将所述退款对象列表信息传输到自动售货机管理服务器或所述结算服务器,所述自动售货机管理服务器是用于进行所述自动售货机的管理的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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