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阿尔茨海默病和轻度认知障碍的生物标志物和治疗在审
申请号: | 202080062882.8 | 申请日: | 2020-09-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4340654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2 |
发明(设计)人: | M.诺瓦克;E.康特塞科瓦;B.科瓦切奇;N.齐尔卡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克松神经系统科学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8/20 | 分类号: | A61K38/20;A61K38/19;A61K38/21;A61K39/00;A61K39/39;A61P25/28;C12Q1/6886;G01N33/50;G01N33/9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文辉 |
地址: | 塞浦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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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阿尔茨海默病 轻度 认知 障碍 生物 标志 治疗 | ||
1.一种用于在治疗有需要的患者的阿尔茨海默病或轻度认知障碍中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该免疫原性组合物包含含有SEQ ID NO:1或SEQ ID NO:2的免疫原性肽,并且其中,在治疗之前,该患者年龄是50-85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治疗前,该患者年龄是50-70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治疗前,该患者年龄是50-67岁。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治疗前,该患者已接受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的稳定疗法至少三个月。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治疗前,该患者已接受稳定剂量的美金刚治疗至少三个月。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根据修订的2011年NIA-AA标准或2018年NIA-AA标准,该患者诊断为很可能的阿尔茨海默病。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该患者的脑MRI发现与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一致。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根据脑MRI和Scheltens得分≥2评估,该患者患有内侧颞叶萎缩。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该患者具有以下中的一项或多项:脑脊液(CSF)中总tau蛋白400pg/mL,CSF中pT181 tau蛋白60pg/mL,CSF中Aβ42600pg/mL,和/或CSF中Aβ42:Aβ40比率0.089。
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治疗前,该患者年龄小于80岁,具有大于10pg/mL的血浆神经丝轻链浓度,具有CSF中可检测的tau蛋白,并且没有出现:微出血、开始的或大的汇合的半球深部白质病变(Fazekas 2或3级)、严重的海马体萎缩(Scheltens得分为4)和/或幻觉。
11.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该患者患有阿尔茨海默病。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该患者是男性。
13.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该免疫原性组合物被配制用于以有效产生以下的量和给药方案施用于该患者
(a)针对病理性tau的抗体的抗体滴度至少100ng/mL;和/或
(b)针对p108 tau肽的抗体的抗体滴度至少100ng/mL。
14.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该免疫原性组合物被配制用于以有效产生以下的量和给药方案施用于该患者
(a)针对病理性tau的抗体的平均抗体滴度至少100ng/mL持续至少两年;和/或
(b)针对p108 tau肽的抗体的平均抗体滴度至少100ng/mL持续至少两年。
15.如权利要求1-14中任一项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该免疫原性肽诱导至少一种抗体,其特征在于针对病理性tau的Kd是约10nM或更小,任选地约4.2nM或更小,进一步任选地约4.2nM至约0.01nM。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使用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其中该免疫原性肽诱导至少一种抗体,其特征在于针对病理性tau的Kd是约1nM或更小,任选地约1nM至约0.01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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