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折叠设备、可折叠基材及其制造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80075558.X | 申请日: | 2020-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16216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10 |
发明(设计)人: | D·C·阿兰;S·贝比;陈乃庚;M·J·德内卡;M·W·芬顿;S·S·K·高亚尔;T·M·格罗斯;J·T·哈里斯;黄明煌;金宇辉;D·乔希;M·穆勒耶奈克;Y·K·卡洛士;E·特兰;A·L·维科尔;徐廷戈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C21/00 | 分类号: | C03C21/00;C04B41/80;H04M1/02;G06F1/1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张璐;乐洪咏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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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折叠 设备 基材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可折叠设备,其包括可折叠基材,所述可折叠基材能够围绕沿可折叠基材的宽度方向延伸的轴线折叠,所述可折叠基材还包括:
限定在第一主表面以及与第一主表面相对的第二主表面之间的基材厚度;
第一部分,该第一部分包括基材厚度以及第一主表面的第一表面区域;
第二部分,该第二部分包括基材厚度以及第一主表面的第三表面区域;
中心部分,该中心部分包括限定在第一中心表面区域以及与第一中心表面区域相对的第二主表面之间的中心厚度,第一中心表面区域将第一表面区域附接于第三表面区域,中心部分的宽度小于或等于约45毫米,以及中心厚度小于基材厚度,
其中,中心部分在可折叠基材的长度方向上位于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之间,所述长度方向垂直于可折叠基材的宽度方向,并且当可折叠设备处于弯曲构造时,所述可折叠设备包括中性应力构造。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所述可折叠设备包括聚合物基部分,聚合物基部分位于限定在中心部分的第一中心表面区域与第一平面之间的凹陷中,第一主表面沿着所述第一平面延伸,并且可折叠设备从平坦构造移动到中性应力构造对应于在约1%至约8%范围内的聚合物基部分的偏差应变的最大幅值。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偏差应变的最大幅值在约2%至约6%的范围内。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可折叠设备的可折叠基材包括在约1毫米至约10毫米范围内的有效最小弯曲半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可折叠基材实现了5毫米的有效弯曲半径。
6.如权利要求4-5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中心部分的宽度在有效最小弯曲半径的约2.8倍至有效最小弯曲半径的约6倍的范围内。
7.如权利要求4-5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中心部分的宽度在约2.8毫米至约40毫米的范围内。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基材厚度在约80微米至约2毫米的范围内。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基材厚度在约125微米至约200微米的范围内。
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中心厚度在约10微米至约125微米的范围内。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中心厚度的范围为约10微米至约50微米。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中心厚度在基材厚度的约0.5%至约13%的范围内。
13.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可折叠设备,其中,基材厚度比中心厚度的约4倍大至少71微米。
14.一种制备可折叠设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可折叠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中形成凹陷,该凹陷形成了中心部分的第一中心表面区域,该第一中心表面区域将第一部分附接于第二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包括第一表面区域以及与第一表面区域相对的第二表面区域,第二部分包括第三表面区域以及与第三表面区域相对的第四表面区域,可折叠基材包括第二主表面,该第二主表面包括该第二表面区域和该第四表面区域,并且可折叠基材包括与第二主表面相对的第一主表面,第一主表面包括该第一表面区域和该第三表面区域;以及
固化设置在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之间的聚合物基部分,其中,在固化期间,可折叠设备处于弯曲构造,其中,可折叠设备从平坦构造移动到中性应力构造对应于在约1%至约8%范围内的聚合物基部分的偏差应变的最大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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