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医用麻醉液药瓶破碎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10035441.5 | 申请日: | 2021-0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50612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23 |
发明(设计)人: | 胡志颖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市同亮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7B7/92 | 分类号: | B67B7/92;B67B7/4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1135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医用 麻醉 药瓶 破碎 装置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破碎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医用麻醉液药瓶破碎装置。本发明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自动对药瓶进行破碎,且可以对药瓶的废料部分进行收集的医用麻醉液药瓶破碎装置。一种医用麻醉液药瓶破碎装置,包括有:底板,底板用于支撑整个装置;支撑机构,支撑机构设置在底板上部;下压机构,下压机构设置在底板与支撑机构之间。本发明达到了可以自动对药瓶进行破碎,且可以对药瓶的废料部分进行收集的效果;通过三角块向下移动带动滑动杆和锯片向前侧移动,从而锯片可以对药瓶进行切割,并在推板的作用下,可以将药瓶的切割部分推出。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破碎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医用麻醉液药瓶破碎装置。
背景技术
医生在对病人进行配置药水时,需要将部分药水进行调配和混合,在配置药水的过程中,需要将药瓶上部进行割破,从而可以将药瓶中的药水倒出。
人们在对药瓶进行破碎时,一般通过手握住药瓶,然后一手握住切割工具,通过切割工具对药瓶上部进行切割,然后将有割痕的地方,进行拧断,从而可以对药瓶起到破碎的作用。如此,人们在对药瓶破碎的过程中,容易受伤,且需要单个依次对药瓶进行破碎,效率较低。
因此,需要设计一种可以自动对药瓶进行破碎,且可以对药瓶的废料部分进行收集的医用麻醉液药瓶破碎装置。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手动依次对药瓶进行破碎,速度较慢的缺点,本发明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自动对药瓶进行破碎,且可以对药瓶的废料部分进行收集的医用麻醉液药瓶破碎装置。
本发明的技术实施方案为:一种医用麻醉液药瓶破碎装置,包括有:底板,底板用于支撑整个装置;支撑机构,支撑机构设置在底板上部;下压机构,下压机构设置在底板与支撑机构之间。
更为优选的是,支撑机构包括有:框架,框架设置在底板上部一侧;安置座,安置座滑动式设置在底板上部中间;药瓶架,药瓶架设置在安置座上部。
更为优选的是,下压机构包括有:盖板,盖板滑动式设置在框架一侧;第一活动架,第一活动架滑动式设置在框架上;第一弹簧,第一弹簧设置在第一活动架与框架之间;第一齿条,第一齿条对称式设置在第一活动架上;支撑架,支撑架设置在底板一侧中间;转轴,转轴转动式设置在支撑架上部;全齿轮,全齿轮对称式设置在转轴上;推板,推板滑动式设置在支撑架上;第二齿条,第二齿条设置在推板上,第二齿条与全齿轮啮合;三角块,三角块设置在第一活动架的下侧,三角块的数量为两个;第一固定块,第一固定块设置在第一活动架下侧,第一固定块的数量为两个;活动球,活动球对称滑动式设置在框架下侧;第二弹簧,第二弹簧设置在活动球与框架之间;单向齿轮,单向齿轮对称式设置在转轴上,单向齿轮均位于全齿轮的外侧;第三弹簧,第三弹簧设置在推板与支撑架之间。
更为优选的是,还包括有切割机构,切割机构包括有:第一支撑杆,第一支撑杆对称式设置在底板上部;滑动杆,滑动杆滑动式设置在两侧的第一支撑杆之间;直线弹簧,直线弹簧设置在滑动杆与第一支撑杆之间;伸缩杆,伸缩杆设置在框架上靠近支撑架的一侧;伺服电机,伺服电机设置在伸缩杆上;锯片,锯片分别设置在伺服电机的输出轴上与滑动杆上;传动组件,传动组件分别设置在伺服电机的输出轴与中间的锯片和左侧的两个锯片之间。
更为优选的是,还包括有拿取机构,拿取机构包括有:第二支撑杆,第二支撑杆均匀设置在底板上部,第二支撑杆的数量为四个;导柱,导柱设置在第二支撑杆之间,导柱与安置座滑动式连接;第一固定板,第一固定板设置在导柱上远离安置座的一侧;第四弹簧,第四弹簧设置在第二支撑杆与第一固定板之间,第四弹簧均套在导柱上;楔形块,楔形块对称式设置在安置座上部;第一固定柱,第一固定柱对称式设置在底板上部中间位置;L型块,L型块设均转动式置在第一固定柱上;挡块,挡块均滑动式设置在L型块内;第五弹簧,均第五弹簧设置在挡块与L型块之间;扭簧,扭簧设置在第一固定柱与L型块之间;第三支撑杆,第三支撑杆设置在底板上部中间靠近框架的位置;第二活动架,第二活动架滑动式设置在第三支撑杆内,第二活动架与前后两侧的L型块滑动式连接;第六弹簧,第六弹簧设置在第二活动架与盖板之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市同亮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南京市同亮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035441.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