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汽车电动座椅声品质的评价方法及优化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052659.1 | 申请日: | 2021-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6580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07 |
发明(设计)人: | 张言;杨雨圣;邓建交;刘祖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20 | 分类号: | G06F30/20;G06F30/15;G06F119/10 |
代理公司: | 长春吉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2201 | 代理人: | 朱世林 |
地址: | 130011 吉林省长春***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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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电动 座椅 品质 评价 方法 优化 | ||
1.一种汽车电动座椅声品质的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在整车状态下,获取电动座椅的主观测试声音数据,通过主观测试声音数据确定主观评价分数;
在整车状态下,获取电动座椅的客观测试声音数据;
对所述客观测试声音数据通过客观参量分析确定初版客观评价参数;
通过主观评价分数和初版客观评价参数确定最终客观量化评价参量;
通过最终客观量化评价参量确定客观评价指标和评价结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电动座椅声品质的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整车状态下,获取电动座椅的主观测试数据,通过主观测试数据确定主观评价分数,包括:
分别获取电动座椅的三次调节工况运行时和到限位时的主观测试声音数据;
通过所述主观测试声音数据得到主观评价分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汽车电动座椅声品质的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调节工况包括:座椅电动前后调节、电动上下调节和靠背电动角度调节,所述主观测试声音数据包括:运行时的电机声音、到限位时的声音和座椅靠背调整摩擦声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电动座椅声品质的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电动座椅的客观测试声音数据,包括:
将测试人工头设置在被测座椅上;
通过测试人工头分别获取电动座椅的三次调节工况运行时和到限位时的客观测试声音数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电动座椅声品质的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客观测试声音数据通过客观参量分析确定初版客观评价参数,包括:
将客观测试声音数据中运行和到限位两个过程数据进行截取得到截取样本客观测试声音数据,电机运行截取时间为5秒,限位噪声截取时间为2秒;
对所述截取样本客观测试声音数据通过客观参量分析确定初版客观评价参数。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汽车电动座椅声品质的评价方,其特征在于,所述客观参量分析包括:响度、特征响度、音调度、尖锐度、抖动度、粗糙度、小波分析和震颤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电动座椅声品质的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主观评价分数和初版客观评价参数确定最终客观量化评价参量,包括:
通过主观评价分数和初版客观评价参数确定准客观量化评价参量;
通过所述主观评价分数和准客观量化评价参量确定绝对误差,判断所述绝对误差是否大于95%:
是,所述准客观量化评价参量为最终客观量化评价参量;
否,重复上一步骤。
8.一种汽车电动座椅声品质的优化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分别获取至少10辆车的所述评价结果,通过至少10辆车的所述评价结果得到电动座椅声品质优化方案。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汽车电动座椅声品质的优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过至少10辆车的所述评价结果得到电动座椅声品质优化方案,包括:
通过至少10辆车的所述评价结果得到满足客观评价指标车辆数;
通过所述满足客观评价指标车辆数与评价车辆总数得到客观评价指标成熟度;
通过客观评价指标成熟度得到基准指标,通过基准指标得到电动座椅声品质优化方案。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一种汽车电动座椅声品质的优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座椅声品质优化方案包括:电动座椅声品质优化、座椅通风声压级和响度优化和座椅按摩电机声品质及泄气声品质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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