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及建筑物在审
申请号: | 202110090835.0 | 申请日: | 2021-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8001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发明(设计)人: | 张立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B2/56 | 分类号: | E04B2/56;E04B1/00 |
代理公司: | 惠州知侬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694 | 代理人: | 罗佳龙 |
地址: | 51022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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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板 连续 组合 剪力 建筑物 | ||
1.一种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暗柱和第二暗柱,所述第一暗柱与所述第二暗柱间隔并排设置,且所述第一暗柱和所述第二暗柱均包括暗柱内混凝土,以及包覆在所述暗柱内混凝土的外部的暗柱外包钢板;以及
墙身,所述墙身包括墙身内混凝土,以及包覆在所述墙身内混凝土的外部的墙身钢板,所述墙身钢板包括至少两块钢板单元件,至少两块所述钢板单元件的两端分别与两侧的所述暗柱外包钢板连接为一体,且至少两块所述钢板单元件沿所述墙身的高度方向并排布置,任意相邻两块所述钢板单元件之间断续设置而形成水平缝,所述水平缝对应于每个楼层处断开或者间隔若干个楼层后断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缝设置为连续通槽结构,所述水平缝的两端分别连通左右两侧的所述暗柱外包钢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缝设置为断续多段槽结构,即所述水平缝包括断续连接的至少两段衔接缝,至少两段所述衔接缝并排间隔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缝设置为断续多段槽结构,即所述水平缝包括断续连接的至少两段衔接缝,至少两段所述衔接缝沿所述墙身的宽度方向间隔排布,且至少两段所述衔接缝在所述墙身的高度方向错位布置。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缝与对应的所述楼层正对设置,或者布置于对应的所述楼层的上方,或者布置于对应的所述楼层的下方。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缝设置为直线型、弯折型或者波纹型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还包括备用封堵机构,所述备用封堵机构设置于所述钢板单元件上并用于在需要时能够将所述水平缝封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备用封堵机构包括导轨、滑动组件、封堵壳体、封堵执行体、第一钩体和第二钩体,所述导轨设置于所述水平缝的一侧,所述滑动组件移动设置于所述导轨上并与所述封堵壳体连接;所述封堵壳体包括多节可伸缩嵌套的单元壳板,所述第一钩体设置于处于起始的所述单元壳板上并与所述水平缝的一端钩扣固定,所述第二钩体设置于处于末端的所述单元壳体上并能够与所述水平缝的另一端钩扣固定,所述封堵执行体设置于所述封堵壳体上,当各所述单元壳板拉伸展开后能够覆盖所述水平缝,且所述封堵执行体能够密封封堵所述水平缝。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其特征在于,所述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还包括驱动器和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所述驱动器电连接,所述驱动器与所述单元壳板驱动连接。
10.一种建筑物,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上述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墙身钢板不连续钢板组合剪力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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