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地铁轨道施工阶段轨道车可视化运行安全装置及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093788.5 | 申请日: | 2021-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67794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0 |
发明(设计)人: | 范宝明;徐明发;吴超;李铨;张永晓;刘绩;朱慧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苏州)轨道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T7/12 | 分类号: | B60T7/12;B61L15/00;B61L23/04;B61L23/14;B61L2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三方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1127 | 代理人: | 吴玮;徐成泽 |
地址: | 200436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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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地铁 轨道 施工 阶段 可视化 运行 安全装置 使用方法 | ||
1.一种地铁轨道施工阶段轨道车可视化运行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图像采集与处理装置以及设置于轨道车内的车载终端,所述的图像采集与处理装置包括图像采集设备和图像集成处理设备,其中,
所述的图像采集设备布置在所述的地铁轨道内,用于采集隧道内的实时图像信息;
所述的图像集成处理设备与所述的图像采集设备通过有线网络信号相连,用于对所述的实时图像信息进行识别,并获得处理后的图像信息;
所述的车载终端与所述的图像采集与处理装置通过无线网络信号相连,用于根据处理后的图像信息进行制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铁轨道施工阶段轨道车可视化运行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若干所述的图像采集设备等间距地布置于所述的隧道的沿线的,每对图像采集设备包括对称布置于所述的隧道内的两个摄像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铁轨道施工阶段轨道车可视化运行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每间隔25米设置有一对所述的图像采集设备。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铁轨道施工阶段轨道车可视化运行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图像采集与处理装置还包括与所述的图像集成处理设备通过有线网络信号相连的数据汇总设备,用于对所述的处理后的图像信息进行区段划分。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铁轨道施工阶段轨道车可视化运行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终端包括显示器,用于显示所述的处理后的图像信息。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铁轨道施工阶段轨道车可视化运行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终端包括报警器,用于根据所述的处理后的图像信息进行报警提示。
7.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铁轨道施工阶段轨道车可视化运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如下:
通过所述的图像采集设备采集隧道内的实时图像信息;
通过所述的图像集成处理设备对所述的实时图像信息进行识别,并获得处理后的图像信息;
通过所述的车载终端根据处理后的图像信息进行制动。
8.一种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地铁轨道施工阶段轨道车可视化运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如下:
通过所述的图像采集设备采集隧道内的实时图像信息;
通过所述的图像集成处理设备对所述的实时图像信息进行识别,并获得处理后的图像信息;
通过所述的数据汇总设备对所述的处理后的图像信息进行区段划分;
通过所述的车载终端根据处理后的图像信息进行制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地铁轨道施工阶段轨道车可视化运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数据汇总设备接收处理后的图像信息并将轨道车的运行区间划分为若干区段,若轨道车前方的第一预设数量的区段内存在障碍,则由车载终端控制轨道车制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地铁轨道施工阶段轨道车可视化运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若轨道车前方的第二预设数量的区段内存在障碍,则车载终端进行报警提示,所述的第一预设数量小于所述的第二预设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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