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监所值班人员监管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110121338.2 | 申请日: | 2021-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8767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1 |
发明(设计)人: | 吴志俊;俞豪;李颖;罗锦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G06K9/00;G06Q50/26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彭琰 |
地址: | 330000 江西省南昌市***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值班人员 监管 方法 系统 存储 介质 设备 | ||
本发明提供一种监所值班人员监管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设备,所述方法包括:每隔预设时间获取一次监管支队下辖的监所的监控室视频,监控室内装有摄像头,摄像头对监控室进行拍摄得到监控室视频;对监控室视频的每一帧图像进行人形识别;判断是否存在未识别到人形特征的目标帧图像;若是,则将目标帧图像下发到监所的预设人员终端。本发明通过基于图像人形分析来自动识别出监控室是否无人值守;并在识别到监控室无人值守时,通知监所的相关人员,从而实现自动、远程对监所的监控室进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智能化程度,达到智慧监所的标准要求,同时彻底消除应付检查的现象,最终达到对监所的监控室进行有效监管的效果。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监所管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监所值班人员监管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设备。
背景技术
监管支队需要对其下辖的监管场所(简称为“监所”)进行督导检查,由于监控室是整个监所的监控中心,通过监控中心可以及时发现突发事件(如服役人员突发身体不适等),因此监所一般要求监控室必须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也正因如此,监控室是否无人值守成为了监管支队督导检查的重点项目。
然而,目前对于监控室的监管,大多依赖于监管支队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突击督导检查,这种方式效率低且智能化程度差,无法达到当下提倡的智慧监所的标准要求,同时经常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很难达到有效监管效果。
发明内容
基于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监所值班人员监管方法、系统、存储介质及设备,以解决现有监所的监控室的监管效率低、智能化程度差的技术问题。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监所值班人员监管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每隔预设时间获取一次监管支队下辖的监所的监控室视频,所述监控室内装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对所述监控室进行拍摄得到所述监控室视频;
对所述监控室视频的每一帧图像进行人形识别;
判断是否存在未识别到人形特征的目标帧图像;
若是,则将所述目标帧图像下发到所述监所的预设人员终端。
另外,根据本发明上述实施例的一种监所值班人员监管方法,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优选地,在对所述监控室视频的每一帧图像进行人形识别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对所述监控室视频的每一帧图像进行灰度化处理。
优选地,将所述目标帧图像下发到所述监所的预设人员终端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判断所述监控室视频的最后一帧图像是否为所述目标帧图像;
若是,则将所述目标帧图像下发到所述监所的预设人员终端。
优选地,将所述目标帧图像下发到所述监所的预设人员终端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按预设比例缩小所述预设时间;
当从后续获取的所述监控室的视频中重新识别到人形特征时,将所述预设时间恢复至初始值。
优选地,将所述目标帧图像下发到所述监所的预设人员终端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目标帧图像是否存在多帧;
若是,则按预设规则从多帧所述目标帧图像当中选取至少一帧下发到所述监所的预设人员终端;
若否,则将唯一的所述目标帧图像下发到所述监所的预设人员终端。
优选地,按预设规则从多帧所述目标帧图像当中选取至少一帧下发到所述监所的预设人员终端的步骤包括:
判断多帧所述目标帧图像在时间上是否连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121338.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