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设备及其与其他电子设备的数据传输方法和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110129420.X | 申请日: | 2021-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4827514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29 |
发明(设计)人: | 张新颖;任广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4 | 分类号: | H04N7/14 |
代理公司: | 上海音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1267 | 代理人: | 夏峰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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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及其 其他 数据传输 方法 介质 | ||
本申请涉及无线通信技术领域,公开了电子设备及其与其他电子设备的数据传输方法和介质。该方法包括: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应用调用第一功能;第一电子设备确定利用第二电子设备实现第一功能;第一电子设备通过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功能收发模块实现与第二电子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以及通过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功能处理模块对实现第一功能所产生的数据进行处理;其中,第一功能收发模块和第一功能处理模块设置于第一电子设备的硬件抽象层。如此,提高了数据的传输速度。此外,由于第一电子设备采用非应用层接收电子设备发送的数据,无需第一电子设备和第二电子设备均安装相关联的应用程序,提高了设备间数据传输的通用性。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无线通信技术领域,特别涉及电子设备及其与其他电子设备的数据传输方法和介质。
背景技术
目前分布式设备虚拟化平台(DeviceVirtualization Kit,缩写为DV Kit)已在多个场景得以运用。例如,手机可以通过远端的外接摄像设备(例如无人机)获取更大范围的视频数据,从而充分发挥周边其他设备的硬件优势。
图1示出了手机100获取具有摄像头的电子设备300的视频数据的两种方式。其中一种方式是通过无线通信传输视频数据,外接的具有摄像头的电子设备300直接将视频数据通过与具有摄像头的电子设备300相关联的应用程序传输到手机100中。然而,若手机100中未安装与摄像头相关联的应用程序,则无法使用具有摄像头的电子设备300的拍摄功能,不具备通用性。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云平台传输数据。具体地,具有摄像头的电子设备300将视频数据上传至云平台400,手机100再从云平台400读取数据。存在端到端(如远端的具有摄像头的电子设备300将视频数据传输到云平台400再传到手机100)的数据传输流程较长,时延较长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电子设备及其与其他电子设备的数据传输方法和介质。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种数据传输方法,该方法包括:
第一电子设备和第二电子设备建立无线通信连接;
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应用调用第一功能;
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确定利用第二电子设备实现所述第一功能;
所述第一电子设备通过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功能收发模块实现与所述第二电子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以及
通过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功能处理模块对实现所述第一功能所产生的数据进行处理;
其中,所述第一功能收发模块和所述第一功能处理模块设置于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硬件抽象层。
本申请实施例中,若第一功能为拍摄功能,第一功能处理模块可以是虚拟Camera模块。若第一功能为音频采集功能,第一功能处理模块可以是虚拟Audio模块,音频采集功能也可以叫做拾音功能。若第一功能为音频播放功能,第一功能处理模块可以是虚拟Sound模块,音频播放功能也可以叫做声音播放功能、扬声功能。
以第一电子设备为电视机,第二电子设备为平板电脑,第一预设功能为拍摄功能为例,在采用电视机等大屏设备进行视频通话的场景中,有的大屏设备是没有设置摄像头的,此时需借助其他设备的摄像头来对电视机的拍摄能力进行拓展,从而充分发挥其他设备的硬件优势。例如,在该应用场景中,假设电视机本身未设置摄像头,或者在分布式应用中需要采用拍摄性能更佳的其他设备来实现拍摄功能。例如,在持有电视机的用户与具有拍摄功能的平板电脑的用户需要进行视频通话的情况下,电视机需要借助具有拍摄功能的平板电脑完成视频通话。在视频通话过程中,平板电脑拍摄到的视频数据会通过无线连接传输给电视机进行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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